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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引游戏股集体下挫,网易-S大跌超27%

对游戏行业的“调整”似乎早有迹可循。

图源:视觉中国

图源:视觉中国

12月22日午后,港股游戏股遭重挫,尤以网易-S(09999.HK)跌幅最甚,盘中一度大跌超27%,创下自今年1月4日以来的股价新低,为116.1港元。

午后虽然股价有所回升,但跌幅仍然超过了20%,截至发稿前,网易-S股价报119.6港元,跌26.08%,成交额为45.52亿港元,当前公司总市值约3855.45亿港元。

此外,包括腾讯控股(00700.HK)、中手游(00302.HK)、IGG(00799.HK)、哔哩哔哩-W(09626.HK)、网龙(00777.HK)、心动公司(902400.HK)等一众游戏概念股均呈现大幅下跌的走势,跌幅多在10%-20%之内。

钛媒体APP注意到,相关概念股出现集体大跌的时间节点相近,究其原因主要是,今天中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提到,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根据《意见稿》,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合理设置抽取次数和概率,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图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图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从事网络游戏币发放活动时,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款为目的,发放和购买网络游戏币的标准要透明合理。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币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除非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

《意见稿》中明确,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网络游戏运营单位终止出版、运营网络游戏时应提前至少60日予以公告。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以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另外,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有从事网络游戏出版业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随着《意见稿》发布后,率先反映到二级市场上,相关游戏概念股票呈现集体下滑的态势。对于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而言,如果新规实施,他们可能需要调整游戏的商业模式,避免采用上述被禁止的营销策略,同时可能会导致他们的收入在短期内受到一定的影响。

对此,市场普遍预期,在版号审批放缓、游戏总量控制等监管变化后,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这行业未来将再次出现洗牌。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层面对游戏行业的“调整”似乎早有迹可循。今年12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曾发布11月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共87款游戏获批,且87款产品均有申请移动端版号,包括网易-S的《世界之外》、中青宝的《蚁族战纪》、《契约战歌》、《米修斯之印》等游戏均有在列。

据以往数据,每个月底都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当月的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的时间。11月游戏版号的延期,无疑令投资者产生联想“游戏领域是否要迎来大动作?”彼时对于整个游戏行业的影响也是以股价大跌为主。

钛媒体APP了解到,年初至今,国家新闻出版署共下发930个游戏版号(含58款进口游戏),数量已经超过2022年的579个和2021年的748个,数量有望达到1000个,与早前多家机构预期接近。(本文首发于钛媒体 APP,作者|陈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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