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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网通信”处罚落地!4年虚增收入超13亿,恒宝股份及时任负责人合计被罚没800万

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

图源:视觉中国

图源:视觉中国

被称为2021年A股最大骗局的“专网通信案”又迎来一案落地。12月14日晚间,恒宝股份(002104.SZ)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回溯前情,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恒宝公司”)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已去世)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据悉,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都是由隋田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恒宝公司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2019年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宝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

经调查,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然而,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7-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期间,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16066.97万元、74281.73万、39939.5万元、5959.03万元,虚增营收占当年总营收的11.74%、43.95%、26.01%、5.66%。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钱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裁,全面负责恒宝股份经营管理,对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霄凌作为时任恒宝股份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负责恒宝股份财务工作,同时负责专网通信业务合同审核,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妹妹作为时任恒宝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名时任责任人及恒宝股份均被给予警告,此外,钱京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徐霄凌及陈妹妹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恒宝股份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图源:公告内容

图源:公告内容

恒宝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所涉业务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正在以及将要执行的合同造成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恒宝股份成立于1996年,于2007年登陆深交所。公司专注于金融科技、物联网、数字安全和数字化服务领域,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和先进制造等领域提供金融科技、物联网和数字安全及数字化服务整套解决方案。

扣除虚增部分,恒宝股份2017-2020年的营收分别为12.08亿元、9.47亿元、11.36亿元、9.93亿元。恒宝股份表示,经公司测算,即使进行追溯重述,公司2017年归母净利润仍为正数,2017-2020各年度净资产仍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今年前三季度,恒宝股份分别实现营收、归母净利润9.54亿元、1.38亿元,同比增长33.37%、89.86%。

事实上,由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涉及到了A股十余家上市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现已退市。江苏舜天(600287.SH)、合众思壮(002383.SZ)、航天动力(600343.SH)等被罚超千万,其余企业被罚金额多在200-800万元。截至目前,ST中利(002309.SZ)、上实发展(600748.SH)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证监会近日召开的稽查办案表彰奖励会指出,要保持严的基调。“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必须坚持“零容忍”执法不动摇、不松懈,稽查执法要“长牙带刺”,以全面加强监管为重点,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重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陆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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