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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的虚实

老冀感觉三大运营商在选择首批合作伙伴的时候,应该不会选择企业级虚拟运营商。道理很简单,企业级虚拟运营商一旦拿到了转售资格,他们提供给政企客户的价值也就越高,也就越能够把这些政企客户攥在自己的手里,这也意味着三大运营商未来还会被进一步边缘化。

5月17日是国际电信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这一天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备受业界关注的“虚拟运营商”即将拉开大幕。

不过,在老冀看来,咱们的“虚拟运营商”并非国外严格意义上的“虚拟运营商”,国外的很多虚拟运营商例如法国的NEUF不仅仅是从基础运营商那里批发号码、租赁带宽,还有自己独立的计费和用户管理系统,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平台。也就是说除了没有基础电信网络之外,基础运营商有的虚拟运营商全都有。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能够拿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资格呢?老冀研究了一下工信部的规定,必须是内地的民营企业,这就把前一段所说的国企排除在外了。确实也是,已经有了三家移动运营商大国企了,其他行业的国企就不要添乱了。

鉴于很多国内的互联网和IT企业都已经在海外上市,外资占了很大的成分,他们申请这个资格是不是有问题呢?老冀倒是觉得问题不大,因为很多互联网公司都是采取VIE结构,他们在国内的运营主体都是内资企业,完全符合条件。

具体怎么拿这个资格?通告中说的是由申请企业直接向三大运营商申请,双方谈拢了就签合同,然后报给工信部备案即可。工信部要求每家运营商至少要签两家,这么算下来可能会有6家企业拿到转售资格。不过据老冀了解,现在已经有将近60家企业跟运营商谈过了,其中有多少能够谈下来就不好说了,估计能够拿到转售资格的应该不止6家,老冀觉得怎么也得20来家吧。即使是这样,也是属于僧多肉少呀。

都有哪些企业对这个转售资格有兴趣呢?老冀发现主要有这么几类:一类是国美、苏宁、京东、阿里、天音、迪信通这些大型零售商,他们过去一直都在卖手机的同时帮助运营商卖手机号码;还有一类是IT厂商,他们往往在某些细分市场拥有众多的客户资源,比如联想集团、263、朗玛信息、信威通信、用友软件等。

据老冀跟参与谈判的有关人士交流,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越是业绩差的公司,对于这个资格反而越感兴趣,甚至在内部声称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到。开始老冀也不太理解,后来看到某些公司最近的股票连续涨停板也就释然了。不过,老冀还是觉得这些公司不要整天忙着炒股,还是要先把自己的主业做好才是。

互联网的BAT三大巨头对于这个资格倒都是表现得比较谨慎。阿里相对更积极一些,因为移动转售业务能够与阿里的云服务结合在一起,给中小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百度听说也去打听了一下,但是由于百度的移动客户端产品做得好的还不多,还有更多抢流量入口的事情要做,老冀估计百度对这个事情不会那么着急。

腾讯则比较特殊,正因为微信对运营商已经产生了莫大的威胁,腾讯应该不会自讨没趣去申请这个资格。腾讯要想解决移动互联网流量瓶颈的问题,完全可以直接跟运营商谈一个包含微信的移动套餐,就像与香港运营商PCCW那样。如果运营商不愿意合作,也可以找拿到这个资格的企业合作。因此,老冀认为腾讯会是一种坐山观虎斗的态度。

如果换一个角度,与什么类型的虚拟运营商合作,对三大运营商更有利呢?老冀注意到中国移动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杨景前不久曾经表示,对虚拟运营商地位感兴趣的是需要垂直优化的服务商,不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商。

这里隐含的意思其实非常明显:只有那些能够给三大运营商带来新价值的虚拟运营商,才是最好的合作伙伴。如果虚拟运营商只是从三大运营商那里低价批发号码资源,然后以稍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其实对三大运营商并没有太多的价值,因为他们不仅抢走了三大运营商的客户,还破坏了他们的价格体系。

相反,那些有着庞大企业客户资源的企业如联想、信威、用友(我们暂且将他们称为“企业级虚拟运营商”)等,他们应该能够给三大运营商带来更多的价值。首先,他们能够帮助运营商进入不擅长的政企市场;其次,这些政企客户很多都有自己的内网,他们有将内网和外网通过同一个号码“并网”的需求,而这些企业级虚拟运营商更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第三,这些政企客户的ARPU要比一般消费者高得多,三大运营商与企业级虚拟运营商合作能够挣到更多的钱。

不过,老冀感觉三大运营商在选择首批合作伙伴的时候,应该不会选择企业级虚拟运营商。道理很简单,企业级虚拟运营商一旦拿到了转售资格,他们提供给政企客户的价值也就越高,也就越能够把这些政企客户攥在自己的手里,这也意味着三大运营商未来还会被进一步边缘化。

因此,老冀预测第一波拿到转售资格的企业,应该还是那些已经在帮助三大运营商卖号码的大型零售商。这个预测到底对不对,今年年底就能见分晓。

本文系作者 冀勇庆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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