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P2P出现风险之后,就造成如下的悲剧:没有监管去限制P2P的胃口,没有监管去同情小贷公司吞下坏账,也没有监管去埋葬小贷公司和P2P这对天然的“难兄难弟”。
隐私权和知情权原本不应该是一对敌体,却在P2P这一新兴行业“结仇”:一方面是借款人的隐私权,一方面是投资人(出借人)的知情权,都是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权益)。建议由权威...
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源自期限和资金的错配,对网贷而言,其资金流动出现风险则意味着平台跑路或者借款人大面积逾期,亦或二者都有,这样的风险就不只是缺钱的钱荒那么简单。
受限于相关政策,小贷公司们发展境遇一直颇为尴尬,但P2P则相对宽松,于是大多数P2P不过都是小贷公司的“上网”点,作用在于拉客户。至于大数据、云计算神马的,大家向来闭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