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9月11日消息,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称自2017年9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双积分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持续下降,基本达到了政策的预期目标。
然而,工信部方面表示,《双积分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双积分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来看,本次《征求意见稿》将低油耗乘用车一同纳入《双积分管理办法》考核,计算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5倍计算。
本次《征求意见稿》显示,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再另行公布。
对于乘用车企业之间的积分交易规定,此次《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修改。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双积分管理办法》自由交易并向后结转。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