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因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失真,汉嘉数智(300746.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这已是公司近一个月内第二次收到罚单。此前公司更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两年合计11.8亿元营收“蒸发”,暴露出其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的系统性风险。
本次风波的核心,源于2024年底完成的对伏泰科技51%股权的收购。该交易既是公司切入城市治理数字化赛道的关键跳板,也是控制权变更的重要前提。然而,伏泰科技未能兑现业绩承诺,使得汉嘉数智在营收规模扩张的同时,盈利质量与信披质量双双承压。
随着控制权转让计划告吹、商誉减值计提落地,市场不得不重新审视:这家试图通过并购实现战略转型的公司,究竟能否培育出可持续的内生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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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触发业绩变脸
公告显示,2026年1月30日,汉嘉数智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5000万元。
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300万元至28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1300万元。
饶是如此,汉嘉数智下修后的数据与年报数据仍相差较大。最终,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定格在7180.9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64.85万元。
此次业绩下修的导火索,为汉嘉数智收购的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业绩未能达标。
2024年11月,上市公司完成对伏泰科技51%股份的收购,交易对方承诺伏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16亿元。然而,由于伏泰科技业务绝大多数是政府项目,各地财政资金普遍吃紧,部分项目收款情况未达预期,伏泰科技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约为1.74亿元,业绩完成率仅80.86%,需对相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48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伏泰科技51%股权的收购,曾是汉嘉数智控制权转让的前提。
2024年9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与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泰联智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泰联智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城建集团持有的公司67,721,000股股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8%。若本次控制权收购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泰联智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岑政平、欧薇舟夫妇变更为沈刚、程倬。
上述控制权转让筹划最终于2025年12月宣告终止。同时,泰联智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城建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7.50%的股份共计16,930,250股,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易主告吹、业绩对赌失败,令汉嘉数智的转型前景蒙上阴影。
财报显示,汉嘉数智2025年实现营收13.11亿元,同比增长71.43%,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伏泰科技营业收入7.73亿元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
表面上,通过并表伏泰科技,汉嘉数智新增城市治理数字化解决方案、城市治理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两大业务,帮助公司扩大营收规模并勉强扭亏。然而,2025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2026年营收、净利润均大幅下滑20%左右,此时断言公司自身造血能力恢复尚早。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伏泰科技原有承诺方未成为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公司能否有效整合伏泰科技的业务资源、管理团队和客户渠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政府项目回款周期长、财政支付能力波动大的风险,已在伏泰科技身上得以体现。若相关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伏泰科技能否扛起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盈利大旗,有待检验。
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两年累计调减营收11.8亿
修正业绩、收罚单,对于汉嘉数智来说已不是首次,反映出公司信披质量堪忧。
4月27日,汉嘉数智发布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对公司2023年、2024年原按总额法确认收入、成本的EPC联合体业务,统一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同时,对下属子公司伏泰科技2024年度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此调整仅影响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
本次更正导致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调减8.95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调减2.93亿元。对于一家年营收13亿元的上市公司而言,累计调减近12亿元的营收,无疑是一次伤筋动骨的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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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源于财政部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13日,汉嘉数智发布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5年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对“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GS0507-G1/S42-30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设计一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等6个EPC联合体项目采用总额法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上述项目由你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并提供服务,联合体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合同价款,你公司负责设计,未主导采购和施工服务,未承担采购和施工服务的主要责任,只收取设计费、管理费,无法自主决定整个项目报价。你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上述项目中的采购和施工部分仅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多计收入29263.91万元、多计成本29263.91万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汉嘉数智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80万元。
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处罚:原单位负责人被罚款20万元,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被罚款10万元,原会计机构负责人被罚款10万元。三人合计被罚40万元,加上公司罚款,本次处罚总金额达120万元。(文|公司观察,作者|马琼,编辑|曹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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