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信运营商早有了,为何牌照却姗姗来迟?

从虚拟运营商的定义而言,腾讯等长期拥有语音、通信等增值业务的企业早就是虚拟运营商了,牌照只是政府加强监管的手段,而不是对业务进行界定。那么为何牌照此时要姗姗来迟,又将对行业有些什么具体影响?

从虚拟运营商的定义而言,腾讯等长期拥有语音、通信等增值业务的企业早就是虚拟运营商了,牌照只是政府加强监管的手段,而不是对业务进行界定。那么为何牌照此时要姗姗来迟,又将对行业有些什么具体影响?

周一有消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将于明年6月左右发放一批虚拟电信运营商牌照,获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甚至有传闻称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或将取得首批电信虚拟运营商牌照。这也被媒体热炒为腾讯将介入电信业务的先兆。但实际上,腾讯从来都没有中断过介入这些业务,牌照只是政府加强监管的手段,而不是对业务进行界定。那么为何牌照此时才姗姗来迟?

所谓虚拟电信运营商是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以自己的品牌经营电信或其增值业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对钛媒体表示,“虚拟电信运营商”这个词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在国外出现并逐渐发展起来。只不过此项业务因受制于我国政策而迟迟没有推进。

按照信产部2003年2月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网络电话属于基础电信业务,除具有基础电信经营资格的6大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以及中国卫通)外,任何其他经营实体均不得经营此项业务。(注:2003年,中国网通和铁通都还未重组。)

此前BDA市场研究机构电信行业首席分析师认为,信产部将网络电话列入基础电信服务进行垄断性市场准入控制的初衷,主要出于三点原因。“一是网络电话的质量无法保证,存在断电后无法使用的风险,目前开放市场是对用户不负责任;二是为了保护传统运营商的利益。网络电话利用已有互联网络,成本低,使用方便,对传统运营商的冲击很大,而目前的传统运营商都是国有资产,他们刚刚投资建设了大量的传统电话网,还没有准备好提供这样的廉价业务;三是政府无法监控网络电话,对国家安全存在潜在威胁。”

至今,网络电话服务商Skype仍被拦在国门外。

2007年,新浪UC曾因开通PC to Phone网络电话业务而遭封杀。当时,类似新浪UC的腾讯QQ 、微软MSN Messenger、雅虎通、网易泡泡等即时通讯服务提供商都只能提供PC to PC的语音服务。

曾剑秋称,事实上按照“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定义来看,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本身就是靠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发展起来的,属于虚拟电信运营商的业务。

“当然,国内关于‘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定义并不清晰,政府对想要进入电信业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设立的门槛也不高,只要企业提供的服务能够保质保量、满足市场的发展,各行各业的企业都可以加入进来。”曾剑秋说。

运营商自身也早就意识到了此类网络服务的威胁。此前,中国移动总经理李跃在公开场合表示,电信业已收到腾讯“微信”等业务的威胁,拉低其盈利。对于“李跃们”的担忧,有分析人士认为,运营商之所以持反对态度,是因为一旦有关业务向民资开放,将使民资在部分电信业务上获得一定的定价权,并引发新一轮电信资费下调,这将对目前运营商的收入和垄断地位造成冲击。

曾剑秋对此持反对意见,在它看来单单依靠运营商很难把整个产业链做大做强,像虚拟电信运营商这样的民资加入,有利于把虚拟电信这块蛋糕做大。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这块蛋糕不够大,还无法明确划分给双方。

接下来,即便这些企业拥有牌照之后,能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展多大可能性,还待观察,但政策制定的本身应也也还仅仅止步于此。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势所趋,是政府政策出台的大背景和必然。但也如曾剑秋所言,蛋糕不够大,还无法明确划分给双方。但虚拟电信运营商和传统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如何重新分配问题,可能才是牌照下放的真正意义,此前,在运营商内部,关于是否应该向微信等产品征收相关额外税费的讨论就一直存在。

附:关于工信部引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相关条文政策

2012年6月底,工信部发布的一份《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工程建设在内的电信业八大领域将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接入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电信增值服务均是通过租用运营商网络或设备,向用户提供各类电信服务,也就是上述虚拟电信运营商所经营的业务。例如,像目前国外电信行业较为流行的各类视频点播、低价或免费拨打国际长途等业务就属于这一范畴。目前,上述三项业务在国内均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民资经营,但多数需要通过和运营商合作的方式。

此前,据《华夏时报》报道,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试点方案日前已经上报国务院。试点方案一旦出台,将会对民资进一步放开,允许民资在支付一定网络和设备租用费用后,独立运营上述虚拟电信业务。这样,民资租用运营商网络和设备的费用也有望进一步降低,有利于行业市场规模在短期内实现快速增长。

 

本文系作者 曹天鹏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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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近年经济下滑,想收钱了。

    回复 2014.01.02 · via pc
  • 以美国电信运营商 Virgin Mobile 为例,它能够向用户提供自己品牌的 SIM 卡、资费套餐、定期发送账单,可以说除了没有物理网络,虚拟运营商具备运营商的全部功能。另外虚拟运营商在欧洲、美国、日本均属合法经营,领取专门牌照,在中国香港也有虚拟运营商的存在。

    回复 2012.12.25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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