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网络电影备案:数量剧增,偏爱“极致”,主演片酬或将公示

7月网络电影备案537部,环比上涨48%,达到了2019年以来的最高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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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娱乐资本论

近日,广电总局公布了2020年7月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规划登记备案情况,其中,网络电影537部,环比上涨48%,达到了2019年以来的最高峰。剧增的备案数或许正反映了疫情压抑下,行业对网络电影的一种“报复性需求”。

另外,据“网视互联”消息,7月起,网络影视剧上线备案除需公示片名、题材、申报机构外,还需公示成本配置比例情况,其中包括男女主演、男二女二的片酬及主演片酬占总投资比,假如消息属实,这将对整个演员市场乃至影视内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题材:科幻增长较大,新增民族、司法题材

7月网络电影规划备案中,现实题材占比70%,相比平均水平略有提升;都市、农村、科幻、公安、传奇、武打题材较平均水平有所翻倍;青少题材两月来均保持相较以往的较高水平。

具体来看,7月的热门题材是都市、传奇、科幻,如都市题材有淘梦影业的《四平青年李老八》,传奇题材有新片场影业的《蛇皇》、奇树有鱼的《聊斋志异》、鸣涧的《蜀山大飙客》,科幻题材有掌尚娱乐的《灾变72小时》等。

其中,科幻题材增长较大,较上月增长了约1.7倍,数量也远高于2020年的平均水平。这之中有少量片子以古代与近代为时代背景,如《蜀山之血海伏魔》、《黑夜传说之忘川》、《妖猴之万恶之城》、《山海之战》、《灭神诀之白狐天下》、《僵尸山雀》等。

传记题材有9部,均以古代传奇人物为主角,如《狄仁杰之毒银迷案》、《济公笑传》、《春秋战国伍子胥》、《春秋战国钟无艳》等。

另外,7月新增民族题材与司法题材网络电影。

其中,民族题材1部,是由中共大理州委统战部、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中共南涧县委、南涧县人民政府、云南睿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洱海情深》,该片被列入大理州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日系列活动项目。

司法题材网络电影也有着较强大的官方基因,如《河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申报,《红纸鹤》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制文萃传媒申报。

元素:追求“极致”与感官刺激

537部网络电影中,什么元素是最常见的?小娱根据这些网络电影的片名整理了几张片名字频、词频表。

从中可见,象征系列与IP的标点“:”“·”以及“之”字出现了一百余次,足见已成型或成熟的系列与IP是网络电影取材的极大仰赖。另一面,龙、神、传、妖、战这一类与神话、奇幻、冒险相关的字眼也占了一定比例,说明这类元素是网络电影所偏爱的,它们可能也是已经市场检验过的热门题材。

小娱也对537部网络电影的片名用词进行了统计:

不难发现:

一,蛇与蟒是最常见的故事“主角”,与海洋相关的鲨以及“流动性”较强的异兽也是网络电影喜欢用的“动物主演”。如稻草人影业的《吞天巨蟒》,莱可映相的《列车蛇灾》,奇树有鱼的《大逃鲨》等。可以推测,能给人较大感官刺激的怪兽片或许仍是大众期望在小荧幕上看到的。2019年优酷票房破千万的10部网络电影里,就有《水怪》、《大雪怪》、《巨鳄》三部“怪兽”影片上榜,且分别居票房第一名、第三名和第四名。

二,故事线上,封神、夺宝、营救、大战、追凶、伏魔一类动作、战斗、冒险故事,以及讲述致命、生死这类极致体验的故事深受网络电影的喜爱,而末日、重生、天机的主题,某某传说,某某传奇,或某人某事风云这类传奇故事也是网络电影尤其爱探索的。另外,情绪上,网络电影喜爱疯狂、狂暴、惊魂,或许因为人们都对体验极致有较大兴趣,希望从网络电影中体验到日常生活中难以经历的奇情故事。

三,公版IP仍是网络电影的热门选材。7月网络电影规划备案中,有10部以上与封神及雷震子相关,有6部直接与聊斋及画皮相关,7部讲述狄仁杰故事,4部讲述黄飞鸿故事,还有十余部是西游相关题材。

由于公版IP都属于大众熟知的IP,与观众有较强的接近性,因此不难理解网络电影对公版IP的热情。根据爱奇艺发布的《2019网络电影行业报告》,居于爱优腾三大平台去年票房榜top10的30部网络电影中,就有近三分之一的公版IP影片。

新动向:

今后网络影视剧备案或需公示演员片酬、实际投资等信息

公众号“网视互联”近日曝光了一张名为《重点网络影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告》的申报表,并报道称,7月起,取得上线备案号的网络剧除上线备案号、申报机构、省市和备案时间外,还需公示“集数”“题材”“实际投资”“演员片酬”“年代”等信息。而片方在向省局、总局报送完成片审查时,必须报送影视剧成本配置比例,其中就包括总投资额、总片酬占总投资额比例、主演(包括男女主以及男二女二)片酬,以及主演片酬占总片酬比例。

演员天价片酬问题一直是外界所关注的,过高的演员片酬将压缩影视剧在其他制作环节的投入,可能导致成片整体质量的下降。几年来,相关部门与单位陆续发布一系列规定整治乱象。

2018年,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而后,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大视频平台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也多次发布自律倡议书,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今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需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部门备案”。

而这一次,规定则将网络电影也纳入了公示范围。

消息出来后引起了热议。从@新浪娱乐 的相关微博热门评论可见,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主要有这几个:

1.什么是重点网络影视剧?

2.为什么只有重点网络影视剧需要公示?

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担忧行业仍有暗地里的买卖。

首先来看一下什么是重点网络影视剧。依据新广电发〔2016〕198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重点网络影视剧”是指“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

自去年2月份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以来,重点网络影视剧实行规划备案与上线备案双备案规定。规划备案必须在影视剧开始制作前备案,须报备制作预算、意向播出平台等信息,过审后将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通过规划备案后,片方可进行上线备案,此时需登记实际投资和演员片酬。最终取得上线备案号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就可以上线播出。

“网视互联”这次曝光的申报表针对的就是最终取得上线备案号的重点网络影视剧。

而结合@新浪电视 前几天曝光的一张网络电影上线备案情况图来看,实际公示情况并不如网友理解的那么细致,目前需要公示的并没有细化到具体每一位主演的片酬及片酬占比,而仅仅只公示实际投资与演员总片酬。

因此,申报表中关于番位与片酬的具体细节或许只需要片方提交备案,而不需要全部公示。

实际上,演员撕番位的新闻并不少见,如何认定一部剧的男女主对片方与演员方来说都是一个不明确说出口但梗在心里的敏感问题。假如要将每一位演员的片酬与占比都公示,可能会引起又一轮撕番与片酬比较,甚至引发更大的舆论。因此,要求备案每位主演的片酬细节,而仅公示演员总片酬,其实是一个既对天价片酬问题起监督约束作用,又能规范整个行业制作成本配置的选择。

而针对为什么只有重点网络影视剧需要公示,我们不如将重点网络影视剧看做一个“试点”,而将这次整改看做总局针对行业乱象的一次措施“试行”,最终要达成的目的,仍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即以影视剧的质量为先,而将演员个人的名与利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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