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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举报信后,又有多名万科老员工致信清华,要求退还2亿万科股票

有专家分析,从法理分析王石擅自做出捐给清华的决定,依我个人的判断很有可能是不能成立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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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注:继万科前员工韩世同向证监会举报后,万科2亿股股票捐赠清华一事继续发酵。

据大德财经报道,今日,10名万科老员工联合署名,公开致信清华大学学校领导,要求退还属于万科全体员工的2亿万科股票。

公开信中指出,“万科企业股(职工股)这一纠结了我们长达32年之久的巨额资产,差一点就被王石和万科企业股中心以公益为名,将其中的2亿万科股票捐赠给你们清华大学了。”

信中同时也指出,许多万科老员工都感谢和支持韩世同这一见义勇为的行为。

这批老员工代表为:以原万科深圳地产公司总经理车伟清、原万科监事、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左健秋、原万科北京公司总经理郑小文、原万科广西北海公司总经理蒋嘉固、原万科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高建明、原万科精品公司总经理罗敏、原万科总部技术部部长李耀辉、原万科总部进出口报关员叶志敏、原万科总部第二任车队长付亚军、原万科总部第三任车队长周桥先等10名为代表的万科老员工。

2亿万科股,增值1000倍达53亿

此事源于4月2日万科创始人王石对清华的一笔捐赠。王石宣布将企业股中心的全部资产——2亿股万科股票,约合53亿元人民币捐给清华教育基金会,并强调是员工集体捐赠,非万科上市公司资产。(详见:万科前员工实名举报:王石53亿元捐赠清华,或侵犯全体员工权益

万科此前介绍,这2亿股股票来自于万科32年前的企业股资产,彼时40%的企业股没有分配给员工,而是由万科员工决定成立了社会企业——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企业股资管中心)管理经营。

2011年,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成为以公益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资产及收益最终全部用于公益事业。该中心是独立法人,成立目的系管理1988年万科股改时形成的“万科企业股”及其衍生资产,并非万科下属机构。

这2亿股股份从最初的520万一直增值到今天的53亿元,增值约1000倍。

捐赠背后的几大疑点

在一周前的举报信中,万科前员工韩世同就提出了四大疑点:

疑点一:为企业股的归属问题;

疑点二:企业股的权益应该属于上市前的员工所有,还是历年来的全体员工;

疑点三: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似乎不像公益基金管理公司而更像是一家投资公司。

疑点四:王石和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有没有权力将2亿股万科股票捐赠给清华?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教授就曾在媒体采访中指出,“从法理上分析王石擅自做出捐给清华的决定,依我个人的判断很有可能是不能成立的。”

据他分析,万科企业股中心是全体万科职工享有的企业股,但事实上万科的职工又是不断地在流动,没有任何人享受到,特别是做出贡献的人。因此“这是一笔糊涂账”。

第一,如果企业股归万科全体职工所有,万科的全体员工是不是都同意做这样的捐献?

第二,企业股管理中心是不是王石和郁亮任命的,有没有合法的产生机制,有没有明确的章程规定?

第三,这个股权中心有没有决策机制,这个捐献是不是遵守了这个程序?遵守了没有法律程序?现在有人听说之后就开始举报、起诉,从法理上分析王石擅自做出捐给清华的决定,依我个人的判断很有可能是不能成立的。

截至目前,万科对于实名举报及联名信并未有更多回应。

(钛媒体编辑芦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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