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读娱,作者 | 林不二子
9月21日晚,《一起乐队吧》被指节目中翻唱歌曲《环形公路》涉嫌侵权,被侵权的哪吒乐队主创成员邵宸北在微博发文后,截至目前也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回应。但有意思的是,《一起乐队吧》虽未正式认错,却不声不响地把节目中涉嫌侵权的表演内容删除,导致两组竞演却只有一组乐队的表演镜头,让观众看得摸不着头脑。
仅看今年,音乐综艺的音乐侵权事件就不只一例。今年4月,《歌手2019》涉嫌侵权翻唱皇后乐队四首歌曲,同时,节目中也另有三首作品被质疑没有获得授权,而在《一起乐队吧》被指侵权哪吒乐队前,节目第五期中也未经授权使用椎名林檎歌曲的编曲,两日前音乐人林海也发现了节目的侵权表演行为。可以说,在音乐侵权这件事上,音乐综艺的底线总是超出人们想象。
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他们就真的什么都不怕?
音乐侵权两连招:上车补票、小钱打发
音乐综艺被指侵权几乎是每年都有的消息,在音乐综艺领域里侵权似乎已经成为了常态,而毋庸置疑的,这种常态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就像这次《一起乐队吧》被指侵权后,就有评论表示“辛辛苦苦做的节目,为什么还要被人说侵权”,并且这样类似的评论并不在少数。
由于音乐综艺侵权的常态化,让中国观众仍然不具备足够的版权意识,尤其是当下节目里常会出现流量明星,他们的粉丝大部分年龄偏小,这种违法行为会在年轻群体中形成怎样的影响是可以想象的。
那么,为什么音乐综艺侵权会成为常态?答案显而易见——侵权成本过低。
在以往的音乐综艺侵权案例中,大部分矛盾都以“先上车再补票”的形式解决,也就是侵权歌曲的版权拥有者在指出侵权后,节目方通过私下联系并协商,补充授权合同给予相应版权费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种解决方式看似是双方公平的解决,但被掩盖的情况是,大部分涉嫌侵权事件的版权拥有者维权成本过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打版权官司,因而只能接受事后补充协议的解决方案。
但对于节目方来说,这样的解决方式足够轻松简单。在节目制作期间不用关注每一首歌曲的版权资质,未经授权的歌曲没被当事人发现就可以当作无事发生,同时,因为市场的版权意识不够,侵权的消息也不会形成足够的负面影响,这也是让节目方可以毫无压力地无止境侵权之原因。
在市场版权意识增速跟不上侵权发声速度的情况下,从去年开始,被侵权的音乐人们开始了与“作案人”硬刚的新趋势。
近两年最知名的一场音乐侵权案,就属某独立音乐人与音乐综艺《明日之子2》制作方哇唧唧哇的对拼,双方经过几轮“交手”后,被侵权方拒绝了“上车补票”式的追认授权并选择上诉法庭,最终以哇唧唧哇败诉为终结,这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音乐人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趋势,但坏消息是,音乐人们仍然难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这次连上两日微博热搜的侵权案中,独立音乐人一方最终获得了20万元的赔偿,这几乎已经是音乐侵权赔偿中的天花板,但和《明日之子2》超过2亿元的总冠名数字相比太过渺小,并且,这还是在该独立音乐人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基础之上才得到的。
今年发生的“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在相关视频全平台总播放量超过2309万、转赞评总计超过25万的情况下,最终也只获得了7000元的赔偿,其中4000元为音乐人的经济损失费,3000元为合理支出,这样的结果难免会让音乐人们失望。要知道,目前国内流媒体平台的侵权事件的一般赔付方案是千次点击一元,结合此案相关视频播放量数据,应获赔偿也远超4000元。
由此可见,哪怕音乐人决定耗费时间与精力进行维权,可能也很难获得与付出匹配的赔偿,这也是音乐人消极上诉,签订追认授权的一个原因。
那么再说回当下《一起乐队吧》的侵权问题,虽然哪吒乐队已经表态要上法庭维权,但等待他们的可能也不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也有怕的
拥有侵权两连招的音乐综艺,看起来似乎“所向披靡”,但实际上,也有他们不敢惹的。
在所有的综艺音乐侵权案例中,我们很难见到华语流行乐坛大牌的作品,那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歌曲经常出现在各种节目中却从未发生侵权,观察近两年综艺侵权歌曲也能看到,他们要么是独立音乐人作品,要么是海外知名音乐人作品,所以简单来说,就是节目方“欺软怕硬”。
乐坛大牌的音乐作品往往都有大音乐公司管理,这些大公司的维权能力较强,且艺人影响力较大,无论是从维权话语权上还是负面影响上,节目方都不会占优,因而才会把罪恶的手伸向更容易欺负的独立音乐人和外海音乐人群体。
在这次《一起乐队吧》的侵权事件中,哪吒乐队无疑是没有“破圈”的独立音乐人,并且,哪吒乐队也已经解散,这更能让节目方无所顾忌。一个体现就是,自称负责该节目版权授权事宜的人,在节目被指侵权后通过微博私信邵宸北,表示此前没找到歌曲版权具体联络人希望能进一步协调,但邵宸北的微博在节目播出前就保持持续更新,为何在被指侵权后才私信联系?
而在《环形公路》之外,《一起乐队吧》中另一个表演作品《无地自容》,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采用了日本艺人椎名林檎《歌舞伎听の女王》的编曲,原本该情况只限于音乐爱好者对节目的声讨,直到日本音著协公开说明将进行调查后,《一起乐队吧》才发布说明表示版权获取在积极推进中,无疑也是出于对海外知名机构发声的忌惮。
这样的行事作风,足以让人感到惊叹。没有流量的创作者就随意欺负,有流量有维权能力的就“退避三舍”,我们音乐综艺制造者的道德底线实在是堪忧。
要知道,制作《一起乐队吧》的幕后团队正是曾做出《中国好声音》这一现象级作品的灿星,导演林一迅也曾多次参与“好声音”系列综艺的制作,在熟悉的领域还出现多次侵权行为,这也难免让人对中国音乐综艺的未来担忧。
但是,音乐综艺就真的很难实现对独立音乐人权益的尊重吗?今年夏天另一档乐队综艺《乐队的夏天》告诉我们答案并非这样。
在《乐夏》中每一首表演歌曲都有详细的版权页显示,并且,该节目的制作方米未传媒也特意找来了服务于独立音乐人的平台街声负责沟通表演作品版权获取,据了解街声版权部经过8个月的时间,联系了几十家版权公司,咨询了几百首歌曲版权状况,最终有了《乐队的夏天》对于每一位音乐创作者的尊重,这也是一档音乐综艺应该有的样子。
一个是对音乐综艺完全没经验的公司,一个是做出了多档知名音乐综艺的公司,两者在对音乐版权重视度上的对比显而易见。
也许,《一起乐队吧》呈现出的问题,正是我们市场上大部分综艺制作上的一个缩影,他们懒于追究细节,不在乎任何人的创作成果(不只是音乐版权,还包括综艺制作版权等等),只会担心对自身商业回报产生影响的因素。
但实际上他们应该怕的不是流量和法律,而是自己那颗不求进步不会尊重的卑鄙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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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节目形式就和韩国音乐综艺超级乐队一毛一样 都不知道是不是拿到了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