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购,“妖孽”出山,快闪!

究竟是媒体炒作,还是真材实料,这家备受争议的公司,神秘创始人,诡异股权结构,怎么看也难以理解,凭什么值100亿!

究竟是媒体炒作,还是真材实料,这家备受争议的公司,神秘创始人,诡异股权结构,怎么看也难以理解,凭什么值100亿!

【远山/钛媒编辑】你会对一家“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169.27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 -14.98万元,净利润为 -154.45 万元”的公司估值100亿元,然后以10亿元购买其10%的股份吗?

只有广东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文投)做得到。

 

媒体炒作?

对于这笔,及其诡异的投资,日前《创业家》报称,今年6月21日公布签署投资协议时,其董事长黄晓东(南方报业集团总经理)表示,“国内外有百余家投资机构主动向其抛出橄榄枝不足为奇,它(广州闪购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挑战原有电子商务格局,撬动新的移动电商时代。”

广东文投由广东南方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报业)、广东南方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南方影视)及广东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大科创)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分期发起设立并管理广东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致力于重点培育一批有市场前景、有重大影响的创新型文化企业和项目。

该基金2011年底完成首期10亿元资金募集,将在2012年年底募资40亿元,争取到2013年年底达成总体规模50亿元的募集目标。

而该基金最大的事件,就是今年6月将10亿元资金入股到广州闪购,且仅占10%的股份。蹊跷的是,在广东文投的官方网站上,投资案例仅包括广东广电网络、酷狗音乐和漫友文化三家,最大投资的闪购,反而并不在列。随即,南都成为闪购在广东地区的独家总代理商。

值得注意的是,同在广东的电商唯品会,最近股价刚刚超越8美元,市值达到4亿美元,超过当当网。但这一估值与闪购相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10亿投资确属真金白银,广东文投显然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希望获得像Access投资Facebook一样的千倍收益。

问题是:闪购是下一个电商巨头吗?

从10月8日到现在,南方都市报以《闪购专版》的形式推出《七问闪购系列》1-5,以深度调查的形式撰写闪购的模式;与此同时,闪购在部分网站推出相应文章。主推其“F2C”(厂家直供消费者)运作模式的手机购物平台。

这期间,闪购还和南都合作进行“中国好声音”演出购票,和广东邮政合作推出“手机扫码卖月饼”,以及“广货网上行”唯一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活动(但在“广货网上行”的促销计划中,腾讯电商派发3亿元礼券和礼包,唯品会推出1亿元优惠券活动,而闪购却不见踪影)。

在闪购横空出世以后,外界只见10亿元投资,以及闪购对电商市场看好的理念,并未见到任何有说服力的数据。除了前面提及的,2011年闪购年收入不到170万元、净利润为负数外,此前《创业家》的报道也发现,闪购在这些应用商店客户端的下载量累计不超过400万,与其所说的7500万下载相距甚远。

 

   名不符实?

 

行业内的数据显示,在当下的电商热潮中,闪购的地位无足轻重。

8月6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上)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上半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5119亿元,同比增长46.6%。网络零售市场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其中,截至2012年6月,从C2C市场来看,淘宝集市依然处于“垄断地位”,截至到2012年6月淘宝占全部的94.5%。拍拍网占5.3%,易趣网占0.2%。中国B2C网络购物市场上,排名第一的依旧是天猫商城,占47.6%;京东商城名列第二,占据20.5%;位于第三位的是腾讯B2C达到3.8%;后续3-10位排名依次为: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凡客诚品、库巴网、当当网、易迅网、新蛋中国。

9月14日消息,易观网日前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Q2中国移动购物市场份额中,淘宝以79%的明显优势位列第一,而京东、凡客虽与淘宝在移动端有较大差距,但也能分列二三位。

艾瑞网发布移动购物市场交易数据显示,2012年第二季度整体规模达到116.4亿,同比增长488%,其中2012Q2移动购物的市场份额,淘宝(包括淘宝和天猫无线端)占据了75.6%的份额,腾讯电商占3.9%,凡客诚品则占2.1%。排名靠前的公司中仅买卖宝是纯移动电商,占整体市场的1.6%。

无论哪一组数据,闪购都不在其列。在部分电商竞争价格最低、部分电商竞争送货最快、部分电商竞争最佳商源等杀手锏下,闪购理论上的模式如何能够击中消费者的命门?人们又为何会使用闪购?第二季度纯移动电商买卖宝的市场份额不到2亿元,拥有7500万用户的闪购为何无法超越?年度销售额10亿元、拥有极好口碑和知名度的红孩子收购价仅为6600万美元;季度销售额不足2亿元(姑且这么认为)的闪购,怎么达到100亿元估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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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很诡异的公司。媒体炒作这样的公司,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就是滥用公共资源

    回复 2012.10.14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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