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IPO改革和退市制度离落地还有多远?

2018年3月9日,沪深交易所根据证监会指导意见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3月9日,沪深交易所根据证监会指导意见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交易所负责人指出:“交易所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制度,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切实承担了退市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A股的IPO改革以及退市制度,能否帮助A股夺取资本市场的定价权?

这值得探讨,因为A股的问题从来不是一个退市制度的问题。

A股的IPO改革以及退市制度

退市制度并不新颖。

早在2011年,时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就曾披露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并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在最近三年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都将终止上市。

然而,时隔7年,创业板至今没有一个退市案例的出现。

制度出台之后,如何保证后续执行,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如同独角兽企业上市,尽管富士康开了一个好头,收入为0,成立不超过三年,上市时间不超过36天,创造了A股最快的上市记录,然而富士康之后,下一个是谁?

尽管BATJ一批巨头纷纷表态,如果政策允许,将回归A股。

然而,他们回归A股之后能否延续此前的辉煌?

这是一个问题。

而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思考独角兽是如何离开的。

2000年4月13日,新浪作为VIE架构的一个吃螃蟹的公司赴美上市,随后,大量互联网企业步其后尘,纷纷选择赴美国上市,这让国外投资者赚的盆满钵满,充分享受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红利。

但是假设他们过去十年在A股上市,能否上演今天的辉煌?

GPLP君表示疑惑。

虽然退市制度在国内从没有被真正执行,然而在美国、香港的资本市场,却是执行相当严厉,比如,网易曾经被逼的差点退市,一批造假企业也曾被发现了就摘牌,这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众所周知,2012年左右,美国还掀起了一波做空中概股的风潮,逼的大量涉嫌造假的中国企业纷纷现出了原行,甚至导致一段时间之内,美国的投资者对所有来自中国的企业都带着偏见进行交易,一些来自国内在美国上市企业纷纷被质疑造假,在做了无效的抵抗后,这些企业摘牌退市,前后6个月都不到。

这就是国外的资本市场,残酷而有效率,虽然做空者诸如浑水目的不纯,然而,要知道,这就是丛林法则,从来苍蝇不叮无缝蛋。

优胜劣汰,在这种环境里生存下来的企业,岂能更尊重规则?

然而,国内的股市是什么样的?只有惩罚,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退市,退市标准形同虚设,这直接导致倒壳、卖壳漫天飞舞,如果企业能躺着数钱,有谁还会考虑企业的发展?

关于造假,如果产业链都能够无所顾忌,万福生科、绿大地这种事情又何足挂齿?

2018年春节,獐子岛“扇贝事件”全国皆知的时候,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所有人一目了然。

尔康制药等一大批造假企业前赴后继。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市值太仁慈了。对企业家的负激励其实就是害了企业家。安逸就是企业最大的灾难,不是死在了炮灰当中,而是死在了轻易得来的财富当中。

巴菲特曾经因为中美能源的CEO卷入内幕交易而备受煎熬,这个CEO也以辞职告终。中国有多少上市的老板在研究员耳边悄悄说话:不要说出去呀!

这个市场,能不能培育出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假设BATJ回归后,是否会与制度融为一体?这是GPLP君所不敢想象。但是可以借鉴的是,创业板当初正好是鼓励创新,然而施行了这么多年,如此巨大的泡沫破灭,损害了多少财富。多少原本可以成为新的BATJ的企业家也一并消失了企业家精神?

作为独角兽的消费者,GPLP君无比认同A股的改革政策,期待独角兽的回归,期望能分享到他们成长的红利。但是,GPLP君也杞人忧天的担心,害怕这些优秀的企业会造成企业家精神的丧失,让他们锐意进取的精神被这个价值判断扭曲的市场给损害,从而倒在市值这个梦幻当中。

炒作可能输掉时间,企业家精神的丧失可能输掉一切。

A股制度重塑

企业家精神和市场的激励是骨肉相连,而市场激励与制度的建设是密不可分,但制度的建设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市场的改进必然伴随着痛苦。新股发了,自然新股的溢价就下来了。那些幻想着炒作的人,自然要打开自己的“督察”功能,在各类场所冷嘲热讽。建设的节奏也是会被放缓的。新股停发,会让优质公司的股价溢价消失,重新回到炒小炒新的历史老路上去。股市不是貔貅,不是只进不出的。而退市这种大道还没有落地!

优胜劣汰,没有淘汰,怎么能有胜者胜出?

制度建设,是富士康创造上市奇迹的唯一理由。或许可以说富士康是幸运儿,改革是众望所归。但是,既然撕开了一个口子,就会有下一个。富士康来了,那么,百度来不来?携程来不来?阿里来不来?其他的公司来不来?

如果大家都来了,我们能否保证有一个好的池塘让这些大鱼自由翱翔?

GPLP君的担忧不是空穴来风。

曾经,资本市场大家都不那么熟悉的案例,中小企业集合债案例。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指几家小企业,联合起来到市场上去发债。可以理解为联合采购资金,是国家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一个融资手段。

听起来,非常不错,当然,这在2012年左右,也是一路绿灯,大行其道。

然而,后来,尤其是2015年以来,一共有12起中小企业发生了违约事件。

但你能说这个创新不好么?云南省第一期的中小企业债中,有一家维和药业上了新三板,另外一家金诺化工已经在创业板上市,也算是熬出头了。可是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却陷入违约风波。

如果仅仅鼓励而不约束,最终会变成助长恶人的土壤。前有集合债,后有E租宝。

2018年3月9日,也许这是一个值得载入历史的日子。中国资本市场最被诟病的退市制度被正式提上议程,最终落地。

深交所就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形应终止上市:首次上市或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虚假记载等及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5年内被证监会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经认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但愿这一次,不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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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股市场政策逐步调整,留给新三板企业IPO的名额恐怕越来越少

    回复 2018.04.14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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