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再点烽火:针对中概股的中美分包审计报告模式,提出“如果相当一部分审计工作由其他审计师承担,审计师需要提供其作为主审计师的依据”。以后美国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能只看中国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底稿,必须派人到中国对中国事务所的审计进行现场监督。
中概股审计问题战火继续。
2012年12月初,SEC起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理由是四大中国不肯交出审计工作底稿.
前几天,中国方面刚刚提交了一个关于中美审计问题的方案给美国国务院。
现在SEC再点烽火:针对中概股的中美分包审计报告的模式,提出“如果相当一部分审计工作由其他审计师承担,审计师需要提供其作为主审计师的依据”。
虽然四大中国也在美国上司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PCAOB)上注册,可以出具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但是美国人不相信中国本土事务所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所以多数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都是由美国会计师事务所承揽,然后分包给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而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只是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纸面上的复核!
根据审计的要求,主审计会计师负责对采用的分部会计师的报告负责,而分部会计师对自己审计分部的审计报表信息负责。也就是说,主审会计师必须确保所采用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在完全遵守审计流程、具有合法性和与报告结论相适应的风险程度下出具的审计报告。
因而SEC的规定,以后美国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能只看中国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底稿,而必须派人到中国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如存货盘点、收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等重大交易、事项、列表的现场监督。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两个选择:1、提高自己的审计质量,独自承揽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2、继续和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接受主审会计师对自己审计的强化监督;
3、退出美国审计市场,只做A股审计业务或H股审计业务,加剧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
不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何种的选择,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提高自己审计质量,降低事务所的法律风险。低审计费,低业务质量,导致低信誉度,将继续严重损坏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如果没有了独立性,会计师 is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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