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付费,动了谁的奶酪?

时至今日运营商们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只是带来了大量的流量,而没有带来大量和流量相适应的收入,运营商痛苦不堪。

【喻伟/文】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不少巨头(国外如谷歌、国内如腾讯)赚得盆满钵溢,但运营商们面临的却是一种尴尬局面:传统业务营收下滑,数据流量的爆炸式增长却增量不增收。运营商宣称带宽是一种有限的资源,网络建设、升级与维护需要大量投资,谷歌等互联网公司必须为他们造成的网络负担买单。

对于运营商而言,智能手机普及率的迅速攀升,带来了显而易见的负面效应:一是大量替代性应用加速了其语音业务的衰落,二是海量数据流量冲击了其网络承载能力。梦寐以求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确确实实来了,但时至今日运营商们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只是带来了大量的流量,而没有带来大量和流量相适应的收入,运营商痛苦不堪。

流量悖论

最近一则新闻颇为吸引眼球:法国电信终于成功让谷歌妥协,为其挤占网络流量付费。业内对此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运营商向其数据流量大户征收一定的费用师出有名(这有点儿像政府向排污大户额外征收管理费,而对普通居民则只需缴纳垃圾管理费一样);反对者则认为这破坏了“网络中立性原则”,并进一步提高了进入壁垒,更容易导致垄断——如果谷歌付费给Orange,那么Orange就会理直气壮地要求其他内容供应商也照办。毕竟电信网络容量是有限的,给谷歌疏通了流量,别的公司就会遇到堵塞,零和博弈的结果只会让强者愈强,互联网世界的开放性与公平性将失去光彩。

不管怎样,移动互联网的趋势不可逆转,运营商必须不断地扩容其网络容量,等待它们的将是持续暴增的流量。据某专业研究机构预测,到2015年,全球流量将达到每秒2450亿GB,这相当于每天都有2亿人同时在看高清电影,这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据。现在又一个巨大的悖论产生了:如果继续维持现有模式,运营商的流量回报率和网络稳定性必将不断下滑,沦为“搬运工”的命运似乎指日可待;而如果通过种种方式寻求让互联网企业为他们造成的网络负担买单,那么必然引发互联网企业的抵触,最终是导致广大用户的不满,出现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事实上,不管怎样,谷歌即将向Orange开始付费了,这个事情无需争论,这对于运营商去管道化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未来运营商们可能会开始尝试两条腿走路,一条腿靠业务创新,一条腿靠网络平台经营,相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相互依存关系只会变得更加紧密。

亟待建立流量交易体系

这个案例对于中国的运营商或许是值得欢欣雀跃的,不管是中国移动、联通还是电信,语音与短信等传统业务正逐渐被手机QQ、YY、微信、微博等替代,却一直苦于找不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运营分成模式。中国移动高层就曾公开指责QQ对其网络信令的占用太大,这样的表态预示着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围绕网络流量收费的博弈正在悄然加剧。而对于互联网巨头们来说,掌控智能终端的入口对于其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通过信息搜索与发布、即时通信软件、安全服务、内容定制、应用程序等获得对互联网用户流量的入口,并逐渐实现平台化服务至关重要,互联网企业与运营商之间、互联网企业之间的“流量之争”必然会更加激烈。

YouTube全球内容合作副总裁罗伯特·金科尔(Robert Kyncl)日前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国际消费电子展(CES)中表示,网络视频很快将占据互联网流量90%的份额。而在中国国内,腾讯QQ、微信、视频网站优酷(土豆)占据的互联网流量也在一半以上。运营商应必须学会如何应对这种少数应用占用大量移动带宽的情况,这种趋势已经不可逆转。

最合理的办法就是建立一种相对公平的流量交易体系,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的逻辑去解决问题;与此同时,一旦出现信道堵塞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一些临时限制性措施,法国第二大电信运营商Iliad就承认,它会在流量高峰时段减缓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的网速,原因是YouTube导致其网络出现堵塞。

应防止成本无限转嫁消费者

我们回到一般商品属性上去看待运营商的网络,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这种资源是有限的,换言之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稀缺性。当需求不断上升,供需的平衡关系被打破时,供给方显然具有更多的议价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电信运营商向谷歌、腾讯等公司收取网络占用费用可能将是不可避免的,互联网企业会越来越占据运营商流量的大头。谷歌公司之所以挨骂,一是因为它是互联网世界的老大且一直坚称互联网必须是开放公平的,二是大张旗鼓地将问题摆上桌面来谈,使得其他公司也无法再回避下去,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在西方世界里一样有用。

运营商如何向互联网企业收取这笔费用,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做法。参照国外经验来看,比如美国和欧盟,监管机构采取更为放手的做法,由公司彼此之间达成商业合同,至于到底采用“信令费”还是“阶梯流量定价”,亦或是其他名义,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企业可根据其具体的业务类型与运营商进行谈判。

当然,运营商网络也带有某种意义上的公共服务性质,因此也需要法律上的不断完善,在一些基础条款上进行限制,防止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联合起来,将这一部分成本无限制地转嫁给消费者。但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无论3G还是4G网络,网络总是有限的而且需要付费,加紧布局WAPI/Wi-Fi网络并完善,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via 通信世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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