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出台,宣告被封闭近10年的转售业务终于开放了,在试点期间,三大运营商应保障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但也引发了类似对早期SP放开后的混乱和寻租担忧。民营企业是否能公平准入,准入后如何保证有效运作,都是征求意见稿中尚未明确的问题。
【曹天鹏/钛媒编辑】工信部今日(8日)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已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方案显示,根据此前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决定开展电信转售业务,即虚拟运营试点工作。凡是具备一定的信息通信领域工作资质的中资民营公司都可以申请,试点时间初定为2年。
根据该意见稿,在试点期间,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主要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应保障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而转售企业即虚拟运营商可租赁三家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并发行自己品牌的手机通话卡。
虚拟运营商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以自己的品牌经营电信或其增值业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上市公司中,朗玛信息、北纬通信、恒信移动、三五互联、硕贝德等移动通信概念值得关注,这5家公司极有可能优先获得试点机会。
征求意见方案一公布,即引起了业内的关注,喜忧参半。
业内很多看法认为,试点方案的出台宣告着被封闭近10年的转售业务终于开放了,尽管它仅仅限定在移动业务领域,但也是一次不多有的突破。民资的介入,运营商网络和设备的租金有望进一步降低,也有利于电信业市场规模在短期内实现快速增长。
正如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评论的那样,在电信业发展改革的开头,三大运营商中谁更愿意敞开怀抱欢迎社会资本进入,并基于用户数据库增值业务探寻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新盈利模式,那么谁将在未来的电信运营格局上更具先导性,也唯有如此,社会资本的准入才会真正向电信业注入向上的成长动力。
@通信人杨波举例说,3G上网卡就可以被虚拟运营。目前电信和联通的3G上网卡销售并不好,甚至之前和联通人士聊天,他们不认为IPAD是移动互联网终端,那好,ipad Mini可以作为移动互联网终端吧?如果有人从运营商承包出一批卡,自建营账系统,根据不同用户群设置套餐,我相信是有机会。
但电信转售业务刚开始,先在运营商内征求意见开始,就受到一些争议,又引发了类似早期SP放开后的寻租担忧。民营企业是否能公平准入,准入后如何保证有效运作,都是征求意见稿中尚未明确的问题。
@通信人杨波说,玩虚拟运营的套路和运营商的套路看似相同,实则天壤之别。付总(付亮)说的只有有背景的民企才敢做,也不尽然啊,草根做大也会主动找“背景”的。
两人所言“背景”,即眼下一些民营企业难以踏入国企行业门槛的怪圈。■
附:关于工信部引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相关条文政策
去年12月,工信部电信管理局透露,为了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完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接入网业务的试点方案,待完善后尽快出台实施。
2012年6月底,工信部发布的一份《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工程建设等在内的电信业八大领域将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接入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均是通过租用运营商网络或设备,向用户提供各类电信服务,也就是上述虚拟电信运营商所经营的业务。例如,像目前国外电信行业较为流行的各类视频点播、低价或免费拨打国际长途等业务就属于这一范畴。目前,上述三项业务在国内均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民资经营,但多数需要通过和运营商合作的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于此下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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