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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行业的六个坑和五宗罪

书是最像人的,我们却把书当做纸,甚至是废纸。如今,一路狂奔的电子书行业号称有2000亿,但其中,有太多不合理的规则、挖大坑的陷阱。

钛媒体注:去年,中信联合云科技副总经理黄一琨的一篇演讲《中信电子书如何做到年收入2000万》曾在业内引发热烈讨论,首度揭露了无人敢言的行业真相和乱象。这一次,他又站出来向畸形的电子书产业开炮了。

虽然电子书行业的规模号称有2000亿,但是在刨除游戏、手机报、网络文学之后,只剩下了16个亿,而这其中的14个亿又被不生产内容,只控制渠道的运营商拿去了。在这个畸形的产业里有哪些不合理的规则,反常识的逻辑,挖大坑的陷阱?

被过度关注的日活用户、从不对外公开的运营法则、娱乐至死的内容……在出版业新媒体做書举办的做書者说第6期上面,黄一琨揭开了中国电子书行业不为人知的内幕。

黄一琨认为,传统出版业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它是B2B2C,中间是渠道。而没有一个渠道,无论是电商还是线下的书店,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告诉了你用户的需求。这时,中间那个B的价值就有待商榷。“互联网+”的到来会摧毁中间这个渠道,给出版业制造一个非常大的机会。

真正的电子书,是“小、快、灵”,能真正对阅读需求有反应。不是盲从,不是那种一见面就问你有IP吗,我可以改编电影、改编电视剧吗?那叫盲从。“小”是指体量,比如Kindle,,它其实就是纸书的另外一种“复刻本”,手机有点太小了,但如果善加利用,仍然有很多优势。

以下是黄一琨演讲全文,经钛媒体编辑整理:

我觉得我们最根本的错误是把电子书当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把我们在手机、Kindle上看到的这种东西当成了与纸书截然不同的产品。另外,因为我是2013年5月开始进入这个行业的,我最近发现行业的许多游戏规则都是三大运营商给我们制定的,都是没有道理的。

书不是纸,书的背后是人

首先,书不是纸。我们今天出版的很多同仁都把书当成纸了,后面加个字“纸书”也还是首先认为书是纸,所有思维方式都离不开纸,我觉得这是最大的一个错误。

大家可以想想有几本书是怎么形成的。首先是《摩西五经》,摩西没有拿到版税,虽然署名是摩西,但有些内容不是他写的。如果大家对《圣经》、犹太教有一些了解,就知道它是通过口传形成的。有石板,没有纸。

还有西塞罗,他写书的时候没有出版社,基本上是找一个公开场合,他家客厅或市政厅一类的地方,他出来说我要写一本书,我先给你们念一章;或者我有一个想法,给你们讲一段,看你们觉得好不好。好的话你们就鼓掌,看赞赏的人有多少,以此决定出不出。据说这些大作者,在他们写第一本书,或者他们觉得很重要的书时,会有点担心,就会做类似我们今天出版社“买榜”的事。他们让自己的朋友、亲戚坐在下面,鼓掌的时候带头赞赏,让书出来的可以更顺利一点。

以这两个案例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今天恰巧因为我们手里拿到的书介质是纸,我们就说它是“纸书”。纸是来形容书的,它只是书的介质的一种,但我们很多时候把书和纸牢牢地绑在一起,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思维错误。

我刚才跟主持人聊,今天很多的硬件厂商在讲可穿戴设备。其实大家没有关注到书是离人最近的,书是跟人最类似的。你看一个人写的书、看一个人读的书,你就能非常了解这个人。因为书是思想的表现形式,语言是思维的一个外壳,这些文字、这些表现形式背后就藏着一个本体,就是人。

书是最像人的,我们却把书当做纸,而且很多书被当成废纸。今天我们要想“书”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建议大家一定要把“纸”拿掉,重新再想。或者想想赞赏其实就是一个朋友圈,点赞,然后这个书就出来了,这就是王留全的赞赏在做的事情。其实“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大家不要觉得今天好多花样都是新的。

书和纸其实关系不大,说到“电子书”和“电纸书”,这是我们今天行业存在的非常大的一个问题。“电纸书”这个概念应该是汉王提出来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演变成“电子书”。好像你的一本书原来是印成纸的,然后你进行数字化加工、转码,放到App、阅读器里面,你就叫“电子书”了,就跟纸书是两码事了。

所以前两年有一个数字出版行业,我觉得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好像我们有一个新的行业叫“数字出版行业”,它推出一种产品叫电子书,这种电子书和纸书不一样是因为它可以在手机、Kindle上看,所以它是一个不同的行业,所以它就能笑傲江湖,觉得你们出版业完蛋了,我们才是未来。我做了两年,我觉得再也不要说我是做数字出版的了。

我先设个伏笔,真正的电子书,我和我团队同事一起总结的,应该是“小、快、灵”的,后面会给大家具体解释。我们今天看到的这种并不叫电子书,它并没有在手机、Kindle上阅读的基本优势。

 电子书行业的6个坑

为什么说这个行业有“电子书的6个坑”?

第一个坑,你们会听到很多的统计数据说这个行业有2000个亿。说2000个亿,是把游戏、手机报、电子杂志、原创(网络)文学……一切拉拉杂杂的东西全都放在里面统计了。实际有多少呢?去年的数据,16个亿。如果是16个亿,我在这个行业里是名人,感觉也还挺不错的,我看到做纸书的同学已经露出欣慰的笑容了。知道我在的这个行业到底有多寒碜吗?16个亿里有14个亿是运营商拿掉的,还剩不到两个亿是我在的这个行业的。所以我有名也不奇怪,我在的这个行业产值还不如一个大的出版社呢。

第二个坑,日活用户。所有这些阅读App整天琢磨的是日活用户,这是互联网运营的一个概念。你关注的这个日活用户,他们是来干嘛的?他现在每天来这个平台,不是看有什么书可看、有什么书他愿意看,是看有什么书便宜。这些人不是去逛书店的,是逛地摊的,这叫日活。

第三个坑,神秘的运营。我进入这个行业两年之后,最近刚刚才解决这个疑问。因为我跟很多阅读平台合作的时候,我就说你们的权力不是掌握在编辑手里,是掌握在运营手里。你们选的这本书调性明显有问题,我可不可以跟你们的运营同学讨论一下?一致的答案是:我们运营从来不对外。我就特别奇怪,你既然是做阅读行业的,我觉得我应该对内容比你更了解,我给你提供一些建议你为什么不见我?

我花了两年时间才见到了某些平台的运营,那些神秘人物一点不神秘。后来我想他们为什么之前不见我呢?答案终于解开了,是因为他们怕被我贿赂。什么意思呢?就是他们能决定一个阅读App中什么书能放在一个流量很大的位置上。如果我去找他们,说请把这本书放在这个位置,这个位置有很大的流量,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也许还能让他们能从中拿到好处。所以他们为了廉洁,不见我。我很奇怪,一本书放在什么位置不应该是从内容角度决定吗?后来我明白了,这种做法就是那些原创(网络)文学的做法。反正除了几个大牌作者其他都差不多水平,放谁不放谁都一样,但是放谁,谁的收益就会很大,所以他不见人。

第四个坑,猜你想读。我不知道你们发现有哪个阅读器能猜到你想读什么吗?你们当中有“今日头条”的用户吗,它能猜到你想看什么吗?我就很奇怪,有那么多号称新媒体的观察者,整天说用机器算法能知道你想看什么。你对什么是人都不理解,什么叫“猜你想读”呢?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机器,每个人都是本体,我们有一些隐而未现的需求,我们其实隐隐地知道我们想看什么。最好的体验是什么?编辑推荐给你这书,你觉得:啊,这书确实适合我、这书确实是我想看的。那个本体是我,不是机器。怎么可能有机器能扮演上帝,知道你里面藏着什么,它只能根据一些历史数据来猜。

所以我们这个行业还在重演淘宝的那个笑话:当年淘宝和微博合作,你一旦看某些新闻,淘宝上给你推荐的就都是棺材。这是真实的,一定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看大量优秀的大脑都投入精力到这个事情上。我不是说这个没有价值,是说如果机器凭算法就能知道人是怎么想的,那请问那个机器是谁研究的呢,那个算法又是谁研究的呢,不是人吗?这不是胡闹么。

第五个坑,一九法则。我觉得这对大家来说是沉重的一击,我们看到的数据表明,电纸书行业没有出现长尾。长尾理论就是说,我们有几十万种书,可能前面一千种书占据了你80% 的流量和注意,后面的几十万种还是有很多人关注,它会起来。我说80%和20%可能比例有点偏,一般可能前面占60%,后面40%。(长尾理论告诉我们)再偏门的书都有人看,然后那个流量汇聚起来也是非常惊人的。没有这种情况,在中国市场根本没有。中国市场出现的是头部越来越大,尾巴越来越短,为什么?我后来发现了原因,我们受那种把人当高级动物的教育遗毒颇深。我们没有意识到人有个致命的约束,就是一天只有24小时,你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过去一直以为,电子书能符合长尾理论,因为电子书新增加一个品种你的成本几乎是为零的。但是你没有意识到人的时间是有限的,而且现在越来越有限,所以你的边际成本是越来越高的。所以没有长尾,至少目前没有。

第六,转码。这也是非常坑人的。自从有平台提出“精致阅读”、“精排版”,每个平台都号称自己有特别的技术给用户提供特别好的体验,然后每一个阅读平台提供的文件都不一样。我给这个平台生产的ePub3文件到那个平台就没有办法使用,要重新再来制作。大家都说“我的技术强”、“我的用户体验强”,都说我自己的好,导致我们做内容供应商的要给每一家生产一个文件。他们以为那个是护城河。这个坑也非常大,导致我们这个行业内容供应商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养活一堆转码的公司,这行业里面现在他们活得最滋润。

电子书行业五宗罪

再说说电子书行业的五宗罪。

第一宗罪就是SP。你会发现在阅读行业SP是天底下最霸道一个行业,你什么都没有做,就因为跟运营商关系熟,我的内容要从运营商的用户那边收到钱,就得把一大部分都给你。请问你做过什么?我凭什么要养活你?这叫SP。

第二宗罪叫册数。所有的阅读平台,你看他们说我们这个平台有多少多少品种,你仔细去看,你找到你想看的书了吗?很难找到。对于一个用户来说,重要的是他想看的书能不能找到,他并不关心你到底有多少万种。

但是中国的所谓的“电纸书”行业现在之所以是这样,出版社要负极大的责任。刚才我讲到很多很不好的情况,但即使是电纸书行业,大家也有非常大的阅读需求,而我们的出版社说,我就是不给你书。我给大家说一个数据,去年亚马逊平台上,新入库的纸书品种大概超过30万种,大家猜猜这30多万种中有多少Kindle版上线了?8100多种。我觉得出版社是在阻碍人类文明的进步。就告诉你说,这些书我就不给你看,我就不让你在手机上看,就不让你在Kindle上看。这个跟纸书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另外一个版本。

我当时想看一个日本咖啡师写的关于咖啡的书,我想知道他写的到底怎么样,可能就看一个篇章,好知道这本书我应不应该买。我在全网搜,整个中文内容就只有这本书的营销编辑写的一个新闻通稿,我看不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点点信息。这就是我们出版社做的事,我不给你看,你要看你就先掏钱。这违背了互联网的分享精神。

第三宗罪就是娱乐至死。我们所有做阅读的人、做内容行业的人,认为好像一个人只有那些娱乐的需求,没有任何别的需求,好像我们永远就活在18岁、19岁。甚至我看到很多18岁、19岁的年轻人,他们的阅读远比我们这些成天在微信上吹捧90后的人严肃得多、有价值得多,但是我们拒绝给他们提供任何一点经过深思熟虑的内容。

我曾经跟那些做阅读平台的同行说,你能够让你的孩子打开你的App,看看他父亲都在做什么工作吗?如果你的孩子不小心打开你工作的那个阅读APP,你会马上把它关掉,因为一打开上面就是“男频”、“女频”,然后就是“霸道总裁”。你做的事情连你孩子都不能看,你是做什么的?做秘密行业的么?

第四宗罪就是“拆书”,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接收的很多信息是在手机上、在移动终端上,现在对内容的处理,我笼统称为“拆书”是非常不够的。我也“不小心”在出版行业三年了,我发现绝大多数编辑到目前为止,不具备能力把你手里所做的书的亮点给拿出来、分享出来,换一个媒介你就能吸引人吗?大家可以随便看一下阅读平台上的这些内容简介,都不过关。

最后一个就是自出版平台情结。出版行业很多人都有一个自出版平台的梦想,这个说了很多年了,我们言必称亚马逊的KDP。大家其实可以看一下,美国亚马逊的KDP,还有Kobo做的自出版平台,都出现了一个什么现象呢?儿童不宜。就是头部大书基本上都是色情暴力,卖得好的都是色情暴力。我听说美国亚马逊最近要对KDP的搜索规则做一些改变,让那些扫黄打非办不管的内容可以被搜出来。这就是自出版,大家对自出版的内容不要过分的乐观。不要以为有个平台叫自出版,然后大量优秀的内容就会产生。亚马逊和Kobo的案例告诉我们,人类的本性在这样的平台上会充分地暴露。除非你说你和你的孩子接受这样的内容都没有问题,那OK,我们就翻过这页不讨论这个问题,但如果不行,你对自出版就要有个充分的认识。

另外还有一个我觉得是回归到常识。给你一百万,你能写得比莫言好吗?给你一千万粉丝,你能写得比莫言好吗?不可能。并不是说有平台、有钱、有粉丝、有所谓的打赏机制,你的创作能力就会喷发,每个人的天赋都不是这些金钱、这些平台能够决定的。我不觉得我们今天的文学跟两个世纪前比有什么了不得的进步。我觉得人类精神的进步是一种哲学上的假设。我没觉得人类在精神状况、创造力上一代比一代强。我觉得自出版平台也是祸害了很多人,陷入到这种迷思当中。

所以真正的电子书,我们说的是“小、快、灵”。“快”我想大家非常好理解。“灵”是什么呢,是你能真正对阅读需求有反应。我说的是反应不是盲从。我听说最近很多人一见面就说你有IP吗,我可以改编电影、改编电视剧吗?那叫盲从。“小”是指体量。Kindle当然会好很多了,它其实就是纸书的另外一种“复刻本”,你要让人在手机上看几十万字,我觉得实在有点太过分了。大家现在已经对手机沉溺到这种地步了,你还继续让人眼睛粘在手机上,我觉得有点太过分了。但是手机,如果我们善加利用的话,还是有很多优势的。

真正的电子书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刚才说到那些都是我对这个行业的一些批判,现在说说我们想做的一些事情:E-only或者叫Kindle single,这也是亚马逊提出的一个概念。我今天看到掌阅的同学给产品一个宣传语是“你在书店买不到的书”。你在书店买不到,因为它不印出来,但是它也是书,因为它每一本都有ISBN编号,走完整的出版流程。这种书我就说叫“10号线,不刷微信”,它是能让你在很多不适合拿出纸书的场合看的内容。

它和微信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前段时间装了个软件,每天只要用微信超过一小时,就会预警,最后发现天天预警。

我估算了一下,我们在微信上一周的阅读量,五六万字是挡不住的。大家现在在微信的活跃度也下降了,因为里面的内容大量是缺乏原创的东抄西抄,大量的是鸡汤、传销。如果真的有人对有价值的内容做梳理、整合、编辑,每周提供你两本,那样的阅读量可能相当于你微信上一周的阅读量稍少一点,但是更有价值、更有营养,你在最拥挤的10号线就能看,你是不是愿意看呢?我觉得这叫真正的电子书。

我们团队是想做这样一件事情,让大家看到真正电子书是什么。

最后不能免俗,说一句这个“互联网+”。我真的特别不理解,为什么有一群不是传统行业的人,到处在说“互联网+”。出版社出了那么多的书,你放心,明年的库存里会有大量的库存叫“互联网+”。“互联网+”这件事情非常容易说清楚,就三句话。第一,互联网不是一个行业;第二,互联网今天已经完成了人和人之间的连接;第三,这种人和人之间的连接能解决传统行业原先不能解决的问题。

传统出版业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它是B2B2C,中间是渠道。请问有哪一个渠道,无论是电商还是线下的书店,给你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有哪一个渠道告诉你用户的需求是什么,给你做过用户的画像?有吗?都没有。那中间那个B有价值吗?“互联网+”一定会摧毁中间这个渠道,会给出版业制造一个非常大的机会。因为一说到这个B大家都会咬牙切齿,拿到了不少渠道费,逢年过节还得给他送花篮,它做了什么,你凭什么给他这个?今天已经到了B2C,你的内容完全可以直接面对最终的读者,凭什么要让他们盘剥你一道?现在正在已经发生的就是B2C,比如罗辑思维,我觉得就是一个早期的雏形。当然阅读只是它关注的一方面,但至少它从某种程度上展示了B2C是完全有可能性的,那个销量让很多传统出版人非常艳羡。出版人为什么不可以做这个事情呢?完全可以啊。

第三步,目前还是存疑的,但至少是有这种可能性的,就是C2C。并不是说所有人写给所有人,我是认为针对内容做更有价值、更个性化的定制和分享是完全有可能的。比如我们几个人开个读书会,把我们的心得写下来,分享出去,这就是C2C。我觉得这个行业到了一个该改变的时候了,不用有人再写“互联网+出版业”是怎么回事,重要的是去做、去看。

本文系作者 竹光侍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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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下的移动阅读行业,已经从渠道过渡到IP为王的时代;阅读是最接近人类心灵的行为,只不过是当下的移动阅读运营者们只看重利益,用户体验并不影响运营商的利益分成,所以阅读依旧只是读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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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赞过
    回复 2015.06.02 · via pc
  • 很有见地

    作者赞过
    回复 2015.06.02 · via android
  • 太有意思了 五宗罪 哈哈 解析的不错啊

    作者赞过
    回复 2015.06.02 · via iphone
  • 大部分是作者自己拍脑壳想出来的,靠自己“两年”的行业经验写的,非常主观。 其他的不说,所谓的“第四个坑,猜你想读”。 作为机器学习的爱好者,建议作者去用下网易云音乐,去了看下关于机器学习的科普读物。 目前电子阅读的推送做得跟屎一样,就此断定是机器学习是屎,傲慢与偏见。 明明是产品经理做得差,是运营做的差,是PR做的差,是出版商做得差,文章都归结到是技术差,环境差,用户习惯差,创作者差。我很想知道作者对相关的技术是有多了解,创作者迎合读者这是亘古不便的原理,读者喜欢鸡汤文,喜欢快餐,喜欢碎片不都是出版商“以为”读者喜欢导致的么,读者真的喜欢吗?你所谓的不合理的规则都是从业者造成的,客观的环境和技术层面是有问题,但觉得不是你说的那样。

    回复 2015.06.02 · via pc
  • 一笑而过

    回复 2015.06.08 · via android
  • 1、运营商提供的是平台,而你作品想要推广,就需要借助平台,这是求人! 2、现在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机器读书本身就是一个巨大潜力市场,但是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有什么能够为机器阅读提供强大助力的软件。

    回复 2015.06.03 · via android
  • 还不错

    回复 2015.06.02 · via android
  • 方便了,但无法完全替代

    回复 2015.06.02 · via android
  • 道出了真理啊

    回复 2015.06.02 · via android
  • 真真是……

    回复 2015.06.02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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