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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召开会议,组织实施互联网视频行业的“特殊管理股”政策。要求所有互联网视频企业都必须对国有媒体出让1%-10%的股权,国有媒体向参股民营互联网视频企业派驻董事,管理权主要是在内容方面,一是视听内容的生产、合作、投资的表决权和审查权,二是对主管内容的高管任命的表决权。
传统电视行业,包括电视台、电视内容商、电视运营商等,被网络视频颠覆的命运似乎不可避免。电视的未来建立在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上,而移动视频又是其中的关键。最终,随着电视机终端全面智能化的到来,互联网电视将成为主流的电视服务形式,甚至会取代目前有线电视的主导地位。
面对视频网站的激烈冲击,电视台开始不再把商业视频网站视作传统电视的合作伙伴,而是强劲的竞争对手,2014年也成为台网分道扬镳的首年。谋求转型的电视台们如何在电视互联网化时代转型为新的主流媒体,还是一片迷茫。
全国各地电视台之前创办的20家网络广播电视台毫无竞争力,电视台如何凭借自身的资源快速赶上商业视频网站,面临极大的挑战。笔者认为,电视台要赶上互联网视频,在经营理念上要充分理解以下八个转变……
笔者认为,“净网行动”不仅仅是一次具体行政行为,必将成为在线视频行业内容规范化管理的契机,这个政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将成为未来几年内在线视频行业内容监管的主要政策。从内容源头进行监管将成为未来数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政策的主要调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