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详情顶部

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

钛媒体App 11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自2026年11月3日起施行。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名下在海南省范围内购置的一套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家庭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且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微)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请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