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起机动车停车计费单位时长将从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钛媒体App 8月26日,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于2026年9月1日-2031年9月1日实施。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缩短计费单位时长。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办法》缩短计费单位时长,从现行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24小时最高限价进行下调。其中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从45元下调至35元;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和增城区从27元下调至21元。
(三)下调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将全天准停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段缩减,工作日收费时段从“7:30~21:30”缩减为“7:30~20:00”,非工作日收费时段从“10:00~21:30”缩减为“10:00~20:00”。调低重点区域第三阶梯收费标准,由26元/每小时下调至20元/小时。调低重点区域全天准停道路停车泊位单次最高收费限价,工作日从328元下调至200元,非工作日从263元下调至182元。
(四)鼓励停车场经营者为市民提供更多收费减免优惠。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鼓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收费减免优惠。(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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