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集中清理生态环境领域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钛媒体App 8月6日,自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分类清理原则,对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26件司法解释、35件司法规范性文件和45件指导性案例进行集中清理。与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一致的,予以保留;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规定不衔接、不适应的,根据情况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其中,保留15件司法解释,修改11件司法解释,废止司法规范性文件1件、不再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4件。 经过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实施后,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在内,适用的生态环境类司法解释共27件,司法规范性文件34件、指导性案例41件。(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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