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就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钛媒体App 7月2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告,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应急措施适用场景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为完善大连商品交易所应急措施的适用场景,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将“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到期日、最后交割日、交收日等日期以及其他必要的措施:(一)由于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等交易设施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不能交易的;(二)在开市前,30%以上的会员未能完成结算工作或完成交易系统初始化工作的;(三)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修改为“因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等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不能交易的,或者出现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到期日、最后交割日、交收日等日期以及其他必要的措施。”(大商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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