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4月17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经查,
中泰证券分公司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对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证监局决定对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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