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发布 《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
钛媒体App 3月27日消息,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修订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落实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根据证监会关于依法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明确对通过先行赔付机制减轻或消除对投资者违法损害的,相关处罚信息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二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根据执业声誉信息库上线运行以来的管理实践,将来源于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的信息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将过渡期有关安排转化为正式要求。三是完善诚信信息内容,明确不正当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形。四是其他相应修订。(中证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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