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发布
钛媒体App 2月12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要求抽查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细则》规定根据抽查任务需要,结合被抽查机构的规模、专业领域与技术特点,组建检查组。检查组应当重点检查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的关键环节:如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等违法行为;仪器设备是否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期内使用;使用、维护记录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情形;是否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或擅自调换等情形;检验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是否信息一致、可追溯;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印章和签名,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等情形;是否存在分包行为,分包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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