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钛媒体App 12月19日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开展深交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深交所官网)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