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办法:互转不得跨市域,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钛媒体App 11月19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系统构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有效打破中职转高中“没通道”、学分互认“缺依据”等现实困境,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成长路径。据了解,《办法》将于2026月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市域内统筹,不得跨市域进行。(青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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