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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控股股东因违反承诺被出具警示函
2025.11.0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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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11
钛媒体App 11月7日消息,
张小泉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
张小泉
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司法拍卖导致其持有的
张小泉
股份减少3195.63万股,占司法拍卖前其所持股份的42.05%,违反了在
张小泉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曾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
张小泉
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行政监管措施仅针对控股股东,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公告)
张小泉
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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