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四川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钛媒体App 8月5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从2025年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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