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经营者不得滥用规则实施恶意退货等行为
钛媒体App 6月24日消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二次审议。修订草案拟对侵害数据权益、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欺诈、胁迫、避开或者破坏技术管理措施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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