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快报
广场
科股宝VIP
视频
直播
媒体
企服
创投
咨询
活动
钛空时间
集团时光
公众号
清朗网络行动
写稿
视频投稿
App下载
ENGLISH
钛媒体
链得得
钛空时间
消研所
钛媒体创投家
品牌服务
专家服务
政府服务
创业者服务
融资需求
申请报道
项目数据库
投资者服务
创投家CLUB投资机构库
机构数据库
行研报告
钛媒体
链得得
ITValue
钛空时间
消研所
钛极客
资讯
科股宝
PRO
视频
直播
FM
阳光100中国: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卖股原因查明
2025.02.03 18:02
微信扫码
19
18
钛媒体App 2月3日消息,
阳光100中国
(02608.HK)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通知,他们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54.5万股公司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6%),是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HK
阳光100中国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
请
登录
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