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所及签字注会等合计罚没4402万元,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

钛媒体App 5月14日消息,江苏证监局披露罚单显示,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相关责任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罚单如下,范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颜利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胡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综合以上,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大华所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大华股份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2024CTIS-快报右侧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