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未解除监管前,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
钛媒体App 7月30日消息,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文件明确,所有预售资金,在预售监管账户没有解除监管前,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按照“留在项目、留在当地”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将资金挪作他用,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擅自抽调。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贷款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须与粤安居系统对接,实现相关数据的实时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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