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钛媒体App 12月27日消息,发改委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外商投资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投资,应符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