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违规上路将处1000元罚款

钛媒体11月1日消息,从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期满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 11月1日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扣留、处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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