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美团被判赔偿100万元

钛媒体10月11日消息,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平台的经营者)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平台的经营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双方均服判不上诉,“美团”表示将主动履行判决。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