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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额1%-10%的罚款
2020.01.0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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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1月2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经营者或者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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