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司研究室IPO组,作者|王哲平
3月13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一系列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咨询市场意见。本次咨询期为八周,至2026年5月8日结束。
这份文件分为三个部分:同股不同权、海外上市的发行人、首次上市规定和上市安排。
总体来看,港交所希望能吸引更多创新型公司、海外已上市公司和高成长企业来香港,同时尽量守住投资者保护和市场声誉。
对同股不同权(WVR)大幅松绑
现行规则下,WVR公司的上市门槛市值至少400亿港元,或市值至少100亿港且最近一年收入至少10亿港元。
咨询建议中,港交所建议把门槛降到市值至少200亿港元,或市值至少60亿港元且最近一年收入至少6亿港元。
与此同时,如果公司上市时市值达到400亿港元,WVR投票权比例上限可从10比1放宽到20比1;在特定条件下,WVR持股的最低经济利益要求也可由10%放宽到5%,前提是持股金额至少达到40亿港元。
这意味着,将有更多成长期公司符合WVR上市资格,无需再等到估值翻倍。此外,创始人团队可通过同股不同权架构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避免在融资过程中被资本稀释话语权,更利于长期技术投入。
更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这次对“创新公司”的理解也在变。过去,市场对“创新产业”的理解,往往偏向科技、研发、专利这些硬指标;这次咨询文件明确提出,将“创新”分成两条路径:一条是科技路径,一条是业务模式路径。
也就是说,未来不仅是“技术创新公司”更容易走WVR路线,商业模式创新公司也被正式纳入制度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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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外上市发行人第二上市规则松绑
在核心资格要求上,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财务资格门槛直接与主要上市对齐,不再额外设限;而同股同权公司的第二上市市值门槛更是大幅下调——原要求的100亿港元门槛直接降至60亿港元,让更多中大型海外上市企业具备了来港上市的条件。
与此同时,港交所还重新拟定「第二上市转主要上市」的完整规则,补充了合规步骤的详细指引,让企业转板流程更清晰可操作。
此外,港交所已启动新一轮征询,将推出更多便利海外发行人来港上市的措施,持续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中概股回流核心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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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形式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在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方面,保密递表将从少数公司特权,变成所有新申请人的选项。
此前,保密提交上市申请主要只适用于合资格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获豁免者。现在港交所建议,所有新申请人都可以选择保密递表。
对发行人来说,这能减少估值试探失败、商业信息外泄和窗口期错配的风险;但另一方面,港交所又同步强化了“退表问责”,未来一旦申请被退回,不只披露保荐人,还会披露所有负责准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身份和角色。
可以看出,港交所一边放宽入口,一边加强中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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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表示,建议旨在创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机遇,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需求。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稳健且富有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领先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在与持份者深入沟通后发现,他们普遍希望把握更多优质的创新投资机遇,也希望上市机制在确保投资者信任和信心的同时可以更加高效和与时俱进。因此,我们提出了这些建议。”
她补充说:“我们在2018年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上市改革,从根本上重塑了香港股票市场的结构,吸引了一大批创新公司来港上市,这次的建议正是基于这些改革成果而提出的。我们欢迎大家对这些建议发表意见,并期待继续与持份者保持沟通。让我们共同努力,巩固香港作为成长型企业首选集资地和全球资本布局亚洲首选市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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