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5月13日消息,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024.05.13 11:08 · 阅读 6.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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