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4月28日消息,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我市,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本意见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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