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网CEO张小龙侵犯案一审判决:赔偿百度损失12万元

钛媒体1月15日消息,粉笔网CEO张小龙侵犯百度名誉权纠纷案于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得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为,张小龙侵犯百度名誉权一案证据确凿,应向百度公司赔礼道歉,在其微博账号“粉笔张小龙”的主页置顶位置持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 此前,百度诉称,粉笔蓝天(粉笔网)CEO张小龙通过其微博主页多次发布对百度进行侮辱诽谤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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