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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有效降低购房成本,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政策:《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宣布住房套数认定将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也就是说,北京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的,将不看其是否有商贷记录,只要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享受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按照公积金的政策,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还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前一笔公积金贷款结清了,才能再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

同时,和商贷一样,对于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仍执行原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次调整后,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从过去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本地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效降低购房成本,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1、贷款首付比例下降25%-40%。

如果之前因为商贷记录被认定而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是普宅60%、非普宅80%。而新标准下被认定为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则是普宅为35%,非普宅为40%。

2、贷款利率更低。

目前北京首套房五年期及以上商贷利率为4.75%,二套房贷为5.25%。而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为3.1%,二套房贷为3.575%。

3、贷款额提升:认定为首套房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二套房贷提高一倍。

目前北京的政策是,公积金首套房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如果是东、西城家庭,购买城六区之外的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以上浮20万元,也就是140万元;如果是城六区家庭,购买城六区之外的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10万元,也就是130万元。而公积金二套房贷的最高贷款额度只有60万元。

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两成

同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根据雄安新区疏解单位和人员名单,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1、在贷款政策方面,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贷款。

(1)降低首付比例:现行政策中,购买首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35%、40%。购买二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60%、80%。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可按最优惠政策执行,即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提高贷款额度:雄安中心现行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疏解人员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2、在提取政策方面,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的,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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