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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无法真正拥有一本电子书?

我们所消费的,是内容平台本身。

图片来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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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注: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爱范儿(ID:ifanr),作者:沈星佑,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在音乐、书籍、电影和游戏上的消费,我们开始不在乎天长地久、永久珍藏,而是逐渐习惯「曾经拥有」。
近日亚马逊砍掉在华的电商业务,让包括我在内的资深 Kindle 用户们瑟瑟发抖。虽然传言 Kindle 及其电子书的销售不受影响,但依然很多人担心「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也许你的 Kindle 主要功能是盖泡面,但如果没法买书、看书(我是说如果哈),这碗泡面也香不起来。

微软将于今年 7 月完全关闭电子书业务,图片来自:techawarness.com

目前 Kindle 电子书暂时不在我们担心的范畴,但因为平台关闭而损失数字内容的情况已经不是新鲜事。4 月初,微软宣布关闭 Microsoft Store 内的电子书业务,曾在平台上买过电子书的用户将获得全额退款。这让我们意识到,内容消费从实物向数字化转变的过程中,我们与这些内容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

购买电子书时,我们究竟在买什么?

如果我们电子设备里订阅的书籍、音乐、影视和游戏,通通变成实体书、CD、光碟、游戏卡,估计可以把家里的客厅、房间挤得满满当当。当书籍、音乐、影视、游戏都变成数字产品,我们确实从一大堆实体杂物库存中释放出来,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我们对这些产品失去了「所有权」,逐渐转变为「获取」和「体验」。

这两种购买有着不一样的权利

但这种转变往往被掩盖,以至于我们没法察觉背后「所有权」的变化。比如在亚马逊等同时售卖电子书和实体书的平台,电子书与纸质书往往只是作为不同的格式和版本对待。对我们来说,同样是「购买」,但是事实上商品不一样,我们对这项商品所具有的权利也不一样。

购买纸质书,我们会获得一份碳基混合物组成的固体,如果没有泡水或者发霉,实体书纸张的老化快慢、寿命长短即取决于纸张含酸多少和空气中酸性物的侵蚀程度。它可能会在好几百年后成为古籍善本,也有可能在寒冬被用来烧火取暖。

纸质书无法被取代,因为它是三维的,当你卷起一个曲面,会有电子书所不具备的阅读虫洞效应。购买电子书,我们得到的就是一堆有规律的二进制数字信号,它需要有特定的载体,并可能在制作过程被限制了格式,因此不可转赠、复制。

它可能在晶体管中留存很久很久,但也可能因为数字平台关闭、电子阅读产品报废等原因迅速消逝。总的来说,我们拥有实体书籍,便拥有了阅读的权利,以及对书本本体的财产处置权。对于电子书,只是拥有单纯的阅读权利。

数字内容的便利,来自所有权的让渡我们仔细阅读了 Kindle 商店用户协议中,发现了四个重点:

Kindle 内容由内容提供商向您提供许可,而非向您出售。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不经通知而变更、暂停或中断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在服务中增加或去除订阅内容。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租赁、分发、传播、分许可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对 Kindle 内容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或内容提供商对于您使用服务(Kindle应用程序除外)所引起的所有损害的累计责任均不超出与您就损害索赔相关的、您为Kindle内容或为服务方面实际支付的金额。Kindle 用户协议中对内容的使用限制、和责任限制,代表了目前绝大部分数字内容平台对内容消费的权利限制。

比如消费者只是购买了阅读许可,而不是被出售了书籍;内容提供商或者平台可以不经通知删改数字内容;你购买的数字内容,只能在很有限的设备、人群之间使用。

2009 年,亚马逊曾经因为版权问题删除了 Kindle 商店中某个版本的《动物农场》一书,当时的英国电信首席安全官 Bruce Schneier 就说出了数字内容消费的一个真相:

从亚马逊购买电子书时,你拥有的权利很少。从电子书到音乐、影视和游戏,数字载体的兴起伴随着实体载体的消亡,我们也正从长久持有过渡到线上获取。数字内容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是我们让渡出某些「所有权」。当然知识产权总是属于创作者的。

数字内容不可逆,实体内容不可替代在过去的一年里,你在阅读、听歌、看电影、打游戏这些方面花的钱,数字消费和实体消费的比例是多少?反正搬家的阴影让我在买书和专辑时,首先选择电子版。

数字内容的消费在快速增长,实体内容的载体依然坚守阵地,我们正处于一个数字内容和实体内容依然势均力敌的时期。英国唱片协会数据显示,过去一年 Spotify、亚马逊音乐和 Apple Music 等音乐流媒体平台在英国创造了 4.68 亿英镑的收入,增幅为 35%,在音乐行业的总收入中占比为 54%。

Netflix 是提供影视服务的流媒体,全球订阅用户量达到 1.48 亿。这个流媒体巨头依然保留 DVD-by-mail 的影碟租赁服务,用户共有 270 万人,收入达到 2.12 亿美元,并且是一个在增长的业务。虽然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有 2400 万美国用户处于宽带资源匮乏的地区,无法获得宽带服务。

但 Netflix 的发言人表示,他们的影碟租赁用户却主要在纽约和湾区这些发达地区,并非是老年人或者宽带资源不足人。原因是 Netflix 平台上的电影和电视剧,比 DVD 少多了。

同理,《2018年度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显示,我国在 2018 年拥有 4.32 亿数字阅读用户,人均单次阅读时长为 71.3 分钟,人均数字阅读量为 12.4 本,数字阅读市场规模达到 254.5 亿元,同比增长 19.6%。很多书依然找不到电子版,或者说是合法且专门为线上阅读推出的版本。

Google 发布云游戏平台

无论是纸质书、唱片还是影碟,实体内容依然有其优势。随着云计算和硬件设备迭代,图书、影视、音乐、游戏都逐渐储存在云端,流媒体开始成为数字内容消费的主要形式。某种程度而言,无论是作家的书籍、音乐人的唱片还是制片人的影碟,这些都逐渐不再是我们消费的主体了。

我们所消费的,是内容平台本身,是 Kindle、Netflix、Spotify、iTunes、网易云音乐、腾讯视频、Steam…..了。正如马歇尔 · 麦克卢汉提出的理念「媒介即信息」,一方面,流媒体平台作为新的媒介,让内容信息流淌得更快、更广;另一方面,媒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它能够对用户和社会施加决定性的影响,其中一个影响就是我们开始交出「内容消费」的所有权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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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把电子书所有权放开 你会看到盗版横流 尤其在中国市场。之前kindle推出过买一本书1天内不满意可以退款的服务 结果被中国的部分人 买了书 破解后退款 再把破解版拿出来卖。 我感觉作者写的太过理想化,并没有站在执行层面负责过。华而不实的文章,尽管提出的观点算新颖,但是,华而不实。

    回复 2019.04.27 · via iphone
  • 这个是用户习惯问题,不是什么互联网能改变的哦(´-ω-`),这是只是习惯的问题而已

    回复 2019.04.27 · via android
  • 赞同文章提到一点,买纸质书籍,拥有所有权。而电子版本,只能是机器上的文字,机器坏了,就不能再看,只能重新买电子版。 纸质书籍比阅读器重一点,不过拿到手里悬空的感觉会比阅读器好点,这纯粹是个人观点。 很多文章说纸质书籍会消亡,但是很多年过去了,纸质书籍的销售量有增无减。毕竟纸能做笔记,方便过阅读器。随时翻阅。 阅读器,容量大,却不好做笔记记录。 前段时间听到这样的话:纸质书籍的封面设计,是一场悄悄进行的硝烟战场。 坚持阅读纸质书籍,个人爱好罢了。

    回复 2019.04.27 · via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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