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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磊谈数字音乐:独家版权偏离了传播的初衷,已陷入资本运作的怪圈

丁磊建议,首先行业应该联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音乐大数据平台,其次,呼吁网络下载音乐可以支持跨平台使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国的数字音乐版权,似乎一直处于畸形的发展状态,先是盗版横行,然后又进入了巨头的重金砸版权的争夺战。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音乐版权,但却陷入了用户体验不完整的怪圈——为了听一个歌手的音乐,你可能需要同时下载好几个APP才能满足需求。

4月26日,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网易公司创始人兼CEO丁磊出席,并代表网易云音乐做了相关主题的演讲。

在演讲中他也提到了这点,在他看来,中国数字音乐现在的版权竞争走向,已经偏离了音乐传播的初衷。本来应该要广泛传播的正版资源,却被逐渐地限缩在了独家供给的模式里;本来应该是一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自由竞争市场,却走进了巨头哄抬独家版权费、赔本赚吆喝的怪圈。

“独家版权甚至取代了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成了行业的主要竞争壁垒。”丁磊说道,这本是一个不该发生的现象,数字音乐正处于良好发展的上升阶段——行业不断规范,市场空间逐步明朗,用户音乐消费意愿也在不断提升,但版权的过度争夺却侵蚀了这一生机。

丁磊同样是个资深乐迷,在网易云音乐上你还能经常看到他分享的歌单,在演讲中,他也回忆了自己的大学时光——90年代华语乐坛的黄金岁月,但互联网带给唱片时代的冲击太巨大了,华语音乐开始有盛转衰。

丁磊认为,经过政府、行业一系列正版化之后,行业正在重新散发活力,但现有的独家版权模式,并没有给音乐产业链的两端,音乐内容创作者和用户,带来利益,反而正版化的蛋糕,音乐人和用户都没怎么享受到,倒是被资本运作分掉了十之八九。

在他看来,版权是日常用品,不是奢侈品,不应该被人为的稀缺化,但同时为了保护版权的创作和传播,应该找到音乐人、用户和音乐平台三方都受益的商业模式,去建立出一个良性竞争的“新秩序”。

因此,丁磊提出了他的建议,他认为,首先行业应该联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音乐大数据平台,其次,呼吁网络下载音乐可以支持跨平台使用。

更重要的而一个建议是,音乐平台们可能要不仅仅传播音乐而是开始“制造音乐”了。丁磊表示,成熟的音乐生态可以始于版权,但不能终于版权。音乐平台可以通过版权保护获得商业收入,也可以通过创新发掘音乐本身的商业价值,通过技术上的创新模式,让用户为音乐本身买单。

比如,网易云音乐已经初步从产品到音乐专辑售卖,到会员付费,再到音乐人扶持的音乐商业链,而事实上,虾米、QQ音乐也正在这么做。

以下为丁磊在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的演讲实录:

很多人都知道,我是个资深乐迷。我们这一代人的大学时光,刚好遇上了90年代华语乐坛的黄金岁月。那时,港台流行乐、校园民谣等各种音乐百花齐放,歌手、唱片公司和音乐爱好者都度过了一段幸福时光。

但是,这段时间没有持续太久。2000年以后,因为互联网和盗版的冲击,华语音乐由盛转衰,开始进入了长达10多年的寒冬。直到这些年,经过了政府、行业的一系列正版化努力,市场才重新焕发出新活力,也才开始有人感叹,终于熬到了“做音乐能赚钱”的时代。

网易云音乐在这种背景下诞生、壮大和发展。自2013年4月推出到现在,短短4年时间,网易云音乐从零起步,一路发展到了3亿用户规模。这是业内的第一速度,也是市场在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这两个竞争维度下,给予我们的积极反馈。

可以说,这是一个数字音乐发展的好时代。我们身在其中可以感觉到,行业在不断规范,市场空间在逐步明朗,用户音乐消费意愿也在不断提升。但同时,这也是数字音乐发展的坏时代,因为巨头们的竞争已经走进了一个奇怪的岔口,版权过度争夺正在侵蚀这个刚开始有了一点生机的行业。

中国数字音乐现在的版权竞争走向,确实让人比较费解。本来应该要广泛传播的正版资源,却被逐渐地限缩在了独家供给的模式里;本来应该是一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自由竞争市场,却走进了巨头哄抬独家版权费、赔本赚吆喝的怪圈。独家版权甚至取代了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成了行业的主要竞争壁垒。

我们谈音乐版权保护,其实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保护音乐的创作和传播。但对这一点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唱片公司和音乐平台这种中间媒介,而是音乐行业产业链条的两个终端——也就是音乐人和用户。只有满足这两方需求,保护好他们的权益,音乐行业才有真正的春天。但现在,我们离这个“春天”还有一点距离。

先说音乐人。音乐人是产业最前端的内容贡献者,但正版化的最大受益者是音乐人吗?非但不是,甚至还是“弱势群体”。以陈粒、赵雷等为代表的中国独立音乐人群体为例,网易云音乐发布的《中国独立音乐人生存现状报告》显示,中国独立音乐人在音乐上的月均收入1万以上的不到5%,68%的音乐人月均收入甚至在1000元以下。正版化的蛋糕,音乐人没怎么享受到,倒是被资本运作分掉了十之八九。这个现象,我们都知道不合理。

再来说用户。因为版权分散,现在用户想听不同歌手的歌,就要下载一堆音乐应用,要付多出几倍的钱。对于用户而言,这不只是操作变麻烦的问题,而是掏钱还买了个不痛快。音乐天生是服务于大众的,音乐平台的最大职责是让听歌变得更简单、更享受。但是,现在听歌这个事都被复杂化了,变得不合情理。

版权是日常用品,不是奢侈品,不应该被人为的稀缺化。理想的音乐产业,应该合法,也应该合理、合情,所有参与者可以在正确的路上做体面的竞争。我相信,如果中国音乐市场被玩坏了,国际知名音乐产品不想进来,国内也很难再出现真正以用户为中心的好产品、好功能时,这对用户、音乐人和音乐产业而言,会是一个巨大损失。

网易作为从业者,我们也一直在思考,我们能不能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去打破这个困局?我们有没有可能,找到音乐人、用户和音乐平台三方都受益的商业模式,去建立出一个良性竞争的“新秩序”?这些问题相信大家也都考虑过。

借今天的机会,我有两个建议,希望和各位领导、同行一起探讨:

第一个建议是,行业联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音乐大数据平台。

从“剑网行动”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政府部门规制数字音乐市场的能力和魄力。在政府部门的督导下,音乐行业可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数字音乐大数据平台,联手推行单曲授权、按下载量计费的模式。

这样一来,一方面政府可以全方位地监管音乐平台使用数据、税收和行业动态;另一方面,行业也可以减少版权圈地、让唱片公司选边站的恶性竞争,正版许可费用将回降到理性水平,行业竞争的重心也会回归到产品和用户体验上来。

除此之外,歌曲受欢迎,下载量大,收益才高,还可以激励音乐人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提高华语乐坛的整体水准。而大数据平台的透明度,对各种盗版行为也可以进行有效的约束。

除了建立全国音乐大数据平台,我的第二个建议是:网络下载音乐应该支持跨平台使用。

其实,对于用户而言,不管收不收费,他们对音乐的要求都很简单,就是悦耳和感动。从互联网产品精神出发,作为正版资源的拥有者,在拥有优势硬件资源的条件下,去缩短用户获取感动和悦耳音乐的路径,尽量提升他们的体验,这是做好产品理所当然的思路。但是,版权圈地竞争之下,用户体验被放在了次要位置。

目前,中国用户付费买到的不是音乐的完整版权——在一些主流APP上,支付版权费后的歌曲仍然无法下载到终端里,听歌还是只能在特定的APP上进行。跨平台使用数字音乐,是全世界的主流做法。为什么到了中国,会出现这种逆潮流行为?我想,跟行业的主要竞争放在了错误的维度上不无关系。重金砸海量独家版权,是不是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产品傲慢和用户怠慢?这是大家可以关注的问题。

互联网行业说到底是服务行业,是拉拢用户的行业。版权垄断和强势资本可以解决短期问题,但解决不了长期问题。独家版权无法成为长期壁垒,独家创新体验才是真正的壁垒。网易云音乐是一个后来者,它可以取得今天的成绩,完全源于过去4年我们产品团队对用户体验、产品创新的洞察和追求。

网易云音乐的理念是做内容而非占资源,希望用创新、用心来打动用户。通过做别人没做过,或者别人做过但没有做好的事,带给用户真正的价值。比如,通过产品设计和基于独特算法推荐的个性化歌单,网易云音乐创造了数字音乐的一种新承载模式。

目前,平台上有超过4亿个歌单,其中用户日均创建歌单量达到62万个。这些歌单给了用户很大方便,也让听歌的过程变得更加享受。有用户甚至评论说“云音乐是一款比女朋友还懂你的产品”。这种产品粘性和口碑的积极效应,也体现在了用户的高付费购买意愿上。这是网易云音乐过去四年如何通过创新、体验形成独特竞争力的例证。

成熟的音乐生态可以始于版权,但不能终于版权。我也建议,音乐行业不要停留于资源圈地,而把我们的竞争升级到想象空间更大的产业挖掘上。对于一个音乐产品,用户体验不只是“我想要的东西,只有这家才有”,还有很多种形式。

音乐平台可以通过版权保护获得商业收入,也可以通过创新发掘音乐本身的商业价值,通过技术上的创新模式,让用户为音乐本身买单。像是网易云音乐自身就初步形成了,从产品到音乐专辑售卖,到会员付费,再到音乐人扶持的音乐商业链。

我相信,整个行业的挖掘空间还很大,音乐市场、音乐消费的春天一定会到来。但是,一花独放不是春。音乐的春天不能只是音乐平台和资本的春天,也应该是每个用心坚守的音乐匠人的春天,每个热爱音乐的普通用户的春天。

尊重这两者的选择,做好他们之间的沟通桥梁,为整个行业创造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音乐环境,输送出自己有价值的东西,我想这才是我们大家可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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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熟的音乐生态可以始于版权,但不能终于版权,垄断在哪个行业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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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17.04.26 · via pc
  • 版权是日常用品不是奢侈品,不应该被人为稀缺化,支持丁磊,网易云音乐确实很赞。

    回复 2017.04.26 · via iphone
  • 版权的目的是正版不是商业竞争。 数字音乐的发展竞争壁垒应该是用户的视觉和交互体验,而不是一味的做独家发行商。 如果一首音乐可以有固定的价格,在各个平台价格都是统一标准,那用户在哪个平台听不是听? 这样即保护了版权又降低了所谓的“独家发型”的畸形竞争。从而使用户体验可以不断的升级和创新。

    回复 2017.04.26 · via pc
  • 支持丁磊

    回复 2017.04.26 · via android
  • “版权圈地竞争之下,用户体验被放在了次要位置。”这确实是值得关注和深思的问题。在那么多互联网产品里,如果都能像网易一样把用户放在第一位,那中国互联网产品的整体体验肯定能上一个台阶。

    回复 2017.04.26 · via pc
  • 网易如果像腾讯一样失去理智,巨头之间版权竞争,资本圈地之后,消费者就会付出惨痛代价。欣赏丁磊的格局,让产品创新成为新壁垒

    回复 2017.04.26 · via iphone
  • 还是习惯网易云音乐,个人觉得,网易云是社区评论运营的最好的音乐APP嘞!

    回复 2017.04.26 · via iphone
  • 明明只是个播放器,偏偏想要做发行商,吃亏的还是我们听音乐的人,想听的歌没有只能多平台

    回复 2017.04.26 · via pc
  • 楼下都是屁一样的水军,网易还是可以的!

    回复 2017.04.26 · via android
  • 行业在不断规范,用户对于消费意愿也在不断提升,然而中国数字音乐现在的版权竞争走向却走进了巨头独家哄抬版权费喷本赚吆喝的怪圈,版权应该共享而不是独享。

    回复 2017.04.26 · via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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