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暴利”的漫游费终于要取消了,一文回顾它的前世今生

三大运营商均对取消漫游费的问题表明了态度。在中国移动工作已超过22年的钛媒体作者宁宇,对漫游费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总结。

钛媒体注:不久前,中国移动宣布,预计到今年底将停止销售所有长途漫游套餐,逐步推进全国一体化资费(钛媒体报道《长途漫游费要被取消,运营商向“数字化”转型》)。联通发布年终业绩时,也谈到了取消漫游费的问题。而在今年7月份的中国电信天翼终端峰会上,中国电信董事长杨杰向外界也透露了逐步取消长途漫游费的消息(钛媒体报道《中国电信要把电话短信折算成流量计费,并逐步取消长途漫游费》)。至此,三大运营商均对取消漫游费的问题表明了态度。

钛媒体作者宁宇是中国移动规划建设处经理,在中国移动工作已超过22年,见证了漫游费的缘起、传承和涅槃。在漫游费问题已经提上议程之际,应钛媒体邀请,宁宇对漫游费这项业务进行了总结,记录下这项业务都经历过怎样的发展历程。全文如下:

漫游费的缘起

(1)中国大陆的移动电话最早是1989年。最初俗称大哥大的模拟移动电话以市话端局的方式存在。那时我们拨打异地的移动电话,就和呼叫一个异地的固定电话一样,要先拨长途区号的。也就是说,模拟移动电话的号码前面是当地的长途区号,北京的是0109XXX,广州的是0209XXX,而深圳的号码就是07559XXX。

作为市话的一个附属品,最初的时候省际之间只能是人工漫游。出差前先去电话局登记,然后由电话局与你即将前往的地方协商,分配一个当地的临时号码,帮助用户在漫游状态下继续能使用移动电话。

人工漫游收费的内容包括:一要按申请次数收取人工漫游登记费,二要收取被访局系统占用费,三要根据通话情况收取人工漫游通话费。通话费的标准最初是每分钟1.1元,后来调整到0.6元,通话时发生的长途费另行计算。

这一资费标准直到2000年时,才由原信息产业部在《关于调整部分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信部清[2000]419号)中予以取消。

(2)最早的自动漫游是在广东省内实现的。广东全省用的是爱立信的模拟网设备,在多台移动交换机之间实现漫游功能,用户在同一张网内的另一个地市也能使用原来的手机、原来的号码。

这时的自动漫游类似于增值业务,只是在本网内可以实现。而当时的建网模式是以地市为单位的,最多是省里统一规划,因此漫游只发生在省内,全网并没有统一的资费标准。

90年代初,原邮电部开始组织模拟移动电话网的跨省联网工程。当时国内的模拟移动电话有摩托罗拉和爱立信两个供货商,摩托罗拉建设的称为A网,爱立信建设的称为B网。

由于两个设备厂商之间技术标准不一样,因此最初漫游只是在同一设备的网内实现,也就是说,A网的用户只能漫游到有摩托罗拉设备的地方;B网的用户只能漫游到有爱立信设备的地方。而且,漫游现在看来最基础最普通的业务,在当时也需要大量的改造才能实现。

模拟移动电话B网联网的技术方案简单些,A网则相当麻烦。因为在摩托罗拉原先的设计中,最多只能支持32台移动交换机实现联网,再多就没招了。后来通过反复沟通协商,形成了这样的解决方案:在一些大省以及总部,每个地方建设一个NR(Network Router)设备,将NR作为联网结点。一个省的NR与省内联网,NR之间再联网,这才突破了A网32台设备联网的限制。

在上世纪90年代,模拟移动电话联网工程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核心就是解决移动用户的漫游问题。前期先要组织试点,验证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解决那些事先没有发现的问题;之后全网铺开,实现全网联网;在实现A网和B网的网内跨省漫游之后,我们又推动A/B网间漫游,这回NR又成了A/B网间漫游的技术实现基础——A网和B网的信令转换和话务转接都通过NR来完成。

(3)要实现移动电话的漫游,不仅通信网络需要具备漫游通信能力之外,还需要有计费原则、资费标准和业务管理办法,还需要有支撑漫游结算的IT系统。只有这些能力全部具备,漫游才是一项完整的业务,而不仅仅是一项通信功能。

在模拟移动电话联网工程实施的同时,原邮电部发布了邮部[1994]281号文件《邮电部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在这个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移动电话自动漫游业务的资费,文件里是这么说的:

自动漫游通话费每分钟0.60元(主叫或被叫均按每分钟收取通话费)。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按规定加收国内、国际长途电话费。

相对于当时动辄上万的入网费用,每分钟0.60元的漫游资费真是微不足道。在这个文件里对漫游资费的定价模式描述容易产生误解,这个问题我在下一章节细说。

(4)用户漫游时打电话,话单在被访地产生,比如北京用户漫游到了上海,漫游通话时的通话记录是在上海产生的,如果不把话单传给北京,那么北京是不知道用户产生过漫游通话的,也就没有计算和收取漫游费的依据。因此运营商要为漫游专门增加一套话单的传递以及内部结算体系。

刚开通漫游业务的时候,业务量小,话单的传递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北京把在北京漫游的话单发给其他省,再从其他省那里得到漫游出访话单。随着手机用户数的快速增长,漫游业务量节节攀升,这种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每个省都需要面对其他30个省,运营成本高;二是当时采用拨号MODEM进行数据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三是缺乏统一组织,省间因为各种原因,因话单文件错误或者传输延迟导致的财务纠纷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些问题,1995年底原邮电部移动通信局建设了一套移动电话漫游结算系统,之后又成立了漫游结算中心这样一个部门,也就是如今中国移动业务支撑系统部的前身。有了这个全国集中的结算系统,有了专门的运营中心,漫游结算走上了专业化运营的道路。

从这个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最早移动电话只是作为本地网市话的延伸和补充,甚至于在网络设计时都没有更多地考虑漫游的需求。因此要开通和使用漫游业务时,必须在网络上增加新设备,设定新流程,在运营环节也为解决漫游结算等问题增加了建设、维护和运营成本,漫游时的通话资费比本地通话资费高的理由非常充分。

漫游费的传承

1996年3月,全国移动电话漫游结算中心的系统投入运营;而就在几个月之前,数字移动电话开始大规模建设和发展,很快漫游业务有了爆发式增长。如果漫游结算的运营体系没有及时建设到位,恐怕模拟时代漫游的混乱局面就要在GSM上重现了。

(1)GSM组网结构中,HLR与MSC的分离,以及独立于话音电路之外的专用的信令链路,使漫游用户的识别和接续与本地用户完全一样,通俗地说,从通信网络的技术角度看,所有用户都是一样的状态,漫游与非漫游没区别。

然而在运营方面需要做的工作,GSM的漫游与模拟移动电话没有什么区别:从被访地的移动交换机获取话单,再将话单传送回归属地,归属地完成向用户的计费后,将一部分费用结算给被访地。

如果用户只是在本地使用,就只需要在本地完成计费等工作;而这个漫游结算的运营体系,是因为漫游业务的存在,而在本地支撑体系之上叠加的。随着GSM的大发展,漫游结算中心的业务量和结算金额逐年攀升,系统和运营体系本身也在不断优化。

最初的模拟移动电话话单是要到月底统一做脱机处理,那时候的漫游结算周期是这样的:比如一个北京用户漫游到上海,于4月初打了一个电话,这张话单要到4月底才能从上海产生,然后上海进行分拣、格式转换等预处理之后,在5月份把话单通过总部传给北京,北京把这张话单合并到用户的5月份账单里,6月向用户收费。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如果话单流转过程出了情况错过了账期,那么用户就要等到7、8月份才缴纳4月的漫游费。这么长的周期,引发过不少投诉和争议。

在漫游结算系统建成的最初几年里,做了不少技术革新。首先是进行全网设备的更新改造,将话单产生的方式从脱机读磁带,升级到了从数据端口联机采集话单,使话单采集周期从以月为单位提升到分钟级。其次改造了全国漫游结算话单传输网络,从以前的电话拨号升级为X.25专线,之后又几次升级,提高传输效率。三是对话单的稽核检错标准规范化,提高全网话单的传送质量,减少重传错误等情况发生。漫游结算中心的建设、优化和专业运营并非与客户无关,这些工作的核心目的就是:让用户的漫游话单更快地到达归属地,便于给漫游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2)相对于后台的通信设施、网络组织和支撑系统,客户更关注的是资费。

在那个年代,通信行业是由政府定价,计费的规则以及资费标准都由国家的专业机构(原邮电部)和职能机构(原国家计委)来制定和审批。前者主要制定的是规则,后者掌控的是价格标准,因此关于计费原则方面的文件多由原邮电部下发,而价格调整的文件往往发自计委。

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了《关于全国移动电话自动漫游计费问题的通知》(电经资[1994]539号),第一次系统化地描述了移动电话漫游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之后在1995年又发布了《关于全国数字移动电话(GSM)计费原则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经资[1995]956号)。这两个文件成了移动电话计费的源头,之后关于计费规则、细则、解释、标准等问题,大都会溯源到此。

在这两个文件中,都是这么描述漫游计费原则的:“移动电话用户漫游为主叫,拨打所在地区用户,收取自动漫游通话费;拨打非所在地用户,收取漫游通话费+长途电话费。”而在发布资费标准的时候,明确说明“本地通话费每分钟0.40元,漫游通话费每分钟0.60元”。

这种描述方法当时就有争议,漫游比非漫游时每分钟通话费贵0.20元,怎么描述这个内容呢?技术派的观点是将漫游费定义为每分钟0.20元,因为这两毛钱是漫游产生的增量;而业务派认为将漫游费和本地费作为两种收费方式,便于用户的理解。最终业务派获胜,“漫游费每分钟0.60元”的描述方式成为正规说法。

在此之后,移动电话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又经历过几次修订调整,比较重要的几个事情,包括发布预付费资费,优化同城特例计费原则、调整长途电话计费规则等。而最关键的一个变化,就是资费管理的放开: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由企业制定,大部分情况下只需要在政府部门备案,自此之后运营商获得了经营自主权,政府部门的角色转为“专职裁判员”。

漫游费的反转

(1)谈到漫游费的问题被媒体和大众关注,不得不提到一个人:李刚。

这个李刚并非河北那位因子成名的李刚,而是曾任广东移动和北京移动的总经理,后任联通副总裁的通信圈知名人士。李刚熟悉业务,成绩卓然,曾经有媒体人士著书《电信赢家》,专门以李刚打造的广东移动为案例,讲述通信运营商的那些事。在转任联通副总裁之后,李刚力主推出国内运营商第一款长市漫合一的套餐,并在北邮做过一次报告。就是这次报告,将漫游费这个话题送到大众面前。

据报道,李刚给北邮的学生上课,期间提到2005年中国移动年漫游费收入大约为490亿元人民币,而中国联通的漫游费只有几十亿元而已,因此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如果用漫游费来撬动中国移动比较划算。

490亿,这个天文数字把大家都惊倒了:原来漫游收入这么高!时至今日,还有不少媒体援引此事,认为这是运营商不愿意取消漫游费的根本原因。其实,这是李刚总乌龙了,那么运营商的漫游收入是如何计算和列支的呢?

用户漫游主要占用的是被访地资源,因此无论是主叫还是被叫,每分钟0.60元漫游费中的80%(每分钟0.48元)被访省;而归属省要承担向用户收费的责任和风险,分得20%(每分钟0.12元)。

用户漫游时,如果发起了长途呼叫,那么长途发起地就是被访地,由此产生的长途费就应该算是被访省的收入。而如果漫游时做被叫,等同于从用户归属地发起一个长途呼叫,由此产生的长途费应该算是归属省的收入。

在总部每月出具的漫游结算单中,既有“漫游结算收入”也有“漫游结算支出”,前者是漫游来访,后者是漫游出访。而里面填的数字,都是80%的漫游费加上主叫长途费,是省公司的“漫游结算收入”。

所以,漫游收入到底是多少,有好几个口径:数额最大的口径是包含了漫游费(每分钟0.60元)以及漫游时产生的全部长途费,这是漫游业务带来的全部收入。其次是漫游结算收入,包括漫游费的80%和主叫长途费,这代表着被访地的漫游结算收益,或者用户归属省的支出。第三个口径是每分钟0.60元的漫游费的累计,是按照计费原则对自动漫游通话费的累计。第四个口径是每分钟0.20元的累计,是因为漫游费比本地资费高出来的那部分费用。李刚总说移动的漫游收入有490亿,到底是哪个口径呢?

移动对联通推出的长市漫合一商旅套餐进行过评估,结论是这样的套餐不会对中国移动产生本质性的冲击。退一步讲,就算是移动被迫跟进,也只是免掉用户漫游时附加的那两毛钱,并不会对移动的收入和利润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对当时李刚总的说法并不在意。

事后证明,有两点没有预料到的。其一是这种说法在联通内部引起强烈反响,此事之后李刚总在联通声望大振,联通在市场营销方面信心十足,搞的风生水起;另一个是媒体大众对这个数字耿耿于怀,将其作为中国移动暴利的典型案例,自此之后漫游费成为随时拿来攻击运营商的把柄。

(2)如今市场的情形,和十年前有了很大变化,虽然漫游费对收入影响不大,但在维系市场价格体系方面,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联通的商旅套餐算起,运营商在市场上公开销售长市漫合一的套餐有了十几年的历史。在这期间,三家基础运营商都推出了多价位多档次多组合方式的套餐,供客户选择和使用。最初这些套餐的目标客户群是经常旅行的高端客户,后来资费结构越来越简化,资费标准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客户也选择这类套餐。3G时代,联通又率先将全网统一资费作为主打产品,电信和移动随后跟进,发展至今,市场上的主流产品都不再区分本地还是漫游,不再区分是不是长途,甚至连漫游时的被叫长途费都不收了。

如果用户选择这样的套餐,漫游费是否取消就和你没有关系了。这样的用户有多少呢?请那些咒骂漫游费的媒体人士和评论者看看你们自己的账单,运营商还向你收漫游费么?

那么现在还有漫游费存在么?有。我们来看看都是哪些人在为漫游支付额外的费用。

十几年前,中国移动推进“村通工程”,顺应国家政策向农村地区普及移动通信。要想在地广人稀、收入水平低的农村市场打开局面,资费水平必须要非常低;而对于很多农村用户来说,主要的需求就是本地通话。因此,移动推行了区域性的套餐,特点是本地通话费极低,但是一旦漫游,就要按照标准的漫游资费收费。这样的套餐全网少说也有几万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非常受欢迎。

运营商做好网络覆盖需要很大的投入,而一个用户的收入贡献往往每月只有几元钱,客观来说,在很多地区推行这样的区域性资费是亏本的,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为了普及信息化,运营商给农村用户的补贴行为。而套餐中漫游费等内容,不是向用户收的惩罚性资费,更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补贴被非农村客户享受——对于那些不是常年在农村的用户来说,虽然他们对低廉的本地资费感兴趣,但是因为漫游费的存在,折算下来选用区域性套餐并不划算。

价格相对高的漫游费成为保护农村市场补贴的门槛,让农村地区的用户可以享受到低廉的资费。漫游费的调整,受影响最大的不是运营商的收入,而是需要面向不同收入水平的用户提供匹配的产品和资费。

这种调整,需要时间;而运营商们早已经开始做这件事了。

漫游费的涅槃

(1)漫游费是话音业务的收费项,随着传统话音业务逐渐被以流量为主的新型运营模式取代,漫游费的存在价值也逐渐减弱。

首先,虽然用户的流动性持续攀升,漫游用户量还在不断增长,但是运营商收的漫游费却是越来越少。这一方面是因为流量取代话音的趋势明显,话音业务总量持续下滑,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用户的套餐已经升级,流量是不区分本地和漫游,话音资费也是长市漫统一标准,漫游时不再单独计算。只有部分偶尔漫游的客户,或者多年不改套餐的,才需要单独支付漫游的费用,数量非常有限。

其次,由于话音持续降价,区域性低资费与全网资费之间的差距已不大。按照1995年发布的资费标准,一个北京漫游到上海的客户拨打北京的固定电话,每分钟需要支付1.6元;而如今使用58元套餐的北京用户漫游到上海打长途,折算下来每分钟的单价只需要0.36元,甚至比使用上海的固定电话还便宜。二十年来降价幅度如此之大,试问国内有多少行业和产品可比?

第三,话音被流量取代的情况在中高端客户尤为明显,此前利用漫游费进行市场和区域区隔,如今这方面的作用也在逐渐削减。对于这些客户来说,主要的信息消费已经转向流量,即使话音再降价,也不会再将自己的使用习惯改回去。

(2)漫游是不是真的无成本呢?还有人认为,漫游业务开展这么多年来,成本早已经摊销光了,这些说法并不准确。

前面介绍过,第一代模拟移动电话网络实现漫游,是在本地网基础上叠加的新业务,无论是业务实现还是运营体系,都是为漫游而单独建设的;而这一代网络早已退网。

第二代数字移动电话网络体系进行了优化,实现漫游业务的通信技术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这是某些专家接受采访时声称漫游成本为零的主要依据。然而无论是否收取漫游的附加费用,在被访地产生的漫游话单还是要传回到归属地的,归属地还是要拿用户的话单进行合帐处理的,就算是套餐内包含的资源,不再另行收钱,那么套餐内资源的累计和计算也是要做的,只要用户还在使用漫游业务,漫游结算体系就会一直运转,怎么能说就没有了成本呢?

不仅是话音业务,用户漫游时的流量话单照样需要转接,照样需要结算,流量业务的漫游也有成本。那为什么流量业务没有漫游费?因为语音时代的资费主要采用成本定价模式,使用了什么资源就要收什么费。而在流量时代,设计资费时更多地考虑让客户便于理解、便于接受——既然大家不喜欢漫游费这个名词,那就全网统一定价呗。

(3)虽然三大运营商均对取消漫游费表了态,然而按照现在发布的节奏,先停止新增含漫游费的套餐,再停止销售含漫游费的套餐,看来彻底取消漫游费这个科目,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就目前来看,在运营商做出反应和承诺后,舆情的关注重心马上就不再是漫游费,而是其他收费科目,看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漫游费只是一个话题,这个事情解决之后,还会有新的题目出来。(全文独家首发钛媒体)

【钛媒体作者介绍:宁宇,中国移动规划建设处经理。微信公众号“尚儒客栈”(CMCC-n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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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 宁宇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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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为什么流量业务没有漫游费?这个有待商榷吧,没有的话为啥分省内和全国的呢?

    回复 2016.08.22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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