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阅读产业:我们到底该卖字,还是卖内容?

那种以本卖钱、按字付费的商业模式,基本与按照重量评判女人一样荒谬。

 

钛媒体注:从互联网诞生起人类的阅读方式就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从2G时代的SP付费小说,到网络文学的繁荣,再到电子阅读器的风靡和移动端阅读APP的竞争,数字阅读已经形成区别于传统出版行业的庞大产业。钛媒体作者胡晓东(原多看科技副总裁胡晓东)——对,就是那位在钛媒体挥笔探讨数字阅读的未来场景,也曾和钛媒体作者魏武挥站上PK台、旗帜鲜明的反对魏武挥的那位胡晓东——试图梳理清楚数字阅读行业的本质、商业模式。去年,他曾在文章中提出鲜明观点:

“一本本”的概念是纸时代的遗存,我们需要回归书籍与杂志的内容本质去看问题。

那么,到底如何回归内容的本质?如今,晓东已经正式接管阿里巴巴集团数字阅读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而关于跳槽一直很低调的晓东,近期在朋友圈表示是“为一个未完成的数字阅读梦”而加入阿里巴巴平台。这次身份转换后,他并未停止对自己所热爱的数字阅读行业的反思,不吐不快,将再次通过【反思阅读产业】系列文章分享他的思考。以下是该系列的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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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误打误撞进入阅读行业以来,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四年了。我也从一个“无知者无畏”的莽汉变成了所谓“无所不知”的行业人士。但最近我想得最多的,是回到“无知”的状态,因为我曾经坚持的、认定的事实现在看来未必正确。从无知到自以为明白我用了大约两年,而之后我开始让自己回归无知,至今还无法做到物我两忘。这个过程很痛苦,我觉得应该拿出来和大家共享。

 

何谓阅读产业?

我曾经想当然地认为出版业是阅读产业的主体,后来觉得不对,应该加上报刊杂志;后来觉得还不对,应该再加上网络文学......

可这样加来加去总觉得还差点儿什么,似乎这个也是,可又不像是……你看看,这有多可笑!一个从事阅读行业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内涵与外延。

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曾经坚持天天坐地铁,我曾经到高校和学生同吃同住,我曾经跑到工厂里和流水线的工人聊天,为的是瞟两眼他们手机里的东西和阅读的情景与状态。逐渐地,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原来我一直是从产业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产业如果不是从用户的角度去观察,一切基础均不成立

在用户眼里,所有通过文字(可能还要加上图片)满足需求的东西都是阅读。那这个范围可就大了,微博微信皆可称之为阅读产业的构成部分。那么,用户一定要阅读吗?我悲催的发现,我孜孜以求的所谓“阅读需求”是不存在的。用户的确有需求,比如学习的需求、打发无聊的需求、寻找乐趣的需求,以前阅读是几乎唯一的实现手段,所以被混为一谈,但现在,手段太多了,阅读只是满足需求的通道之一,如果没有价值,随时可能被其它方式所取代。

 

坑爹的“培养用户付费习惯”

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好内容是有价值的,而且持续产生好内容的基础必须依托持续的商业驱动力。那么商业驱动力在哪儿呢?大家都说“互联网时代用户不愿意为内容付费”,我也曾经认为用户也许不会为版权付费,可它会为品质付费、为精致付费;我曾经觉得“用户付费习惯”是可以被培养起来的。

但问题在于,那种以本卖钱、按字付费的商业模式本身就一定是对的吗?

它抹杀了不同内容之间的差异性好不好,它抹杀了内容品质的区别好不好?这种模式,基本与按照重量评判女人一样荒谬。在纸质时代,介质的限制被迫走向了这条道路,而互联网则可以释放内容本身的价值——可你还在商业模式上禁锢它,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吗?当初,中国按“拷贝”卖钱的单机游戏统共只有几个亿的市场容量,到付费网络游戏时代变成了几十个亿,而今天,以增值服务过程付费为主体模式的游戏则高达数百亿的规模,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

做阅读这个行当,卖字还是卖内容,这是个问题!前两天有朋友问我数字出版与数字阅读的区别,我回答道:

“以数字出版为核心,它的基点是版权,所谓用版权给自己建护城河,是持守势的得地思维;以数字阅读为核心,它的基点是用户,围绕为用户创造价值组织产品与运营,是持攻势的得人思维。在历史上这两种思维经常是对立双方,远至楚汉之争,近至解放战争,您说两者孰优?”

 

按照“卖字思维”,我们把“书”生硬地当成一种商品用一种模式去运作——这其实挺扯淡的。不同的书满足的需求点是不一样的,譬如说学习类的产品和休闲类的产品能是一个玩法?这大概和夹两根2B铅笔吃饭一样可笑。

其实,说来说去,我发现自己犯的错误都是“违背了常识”。有些东西看似正确,但你刨根问底回归到最初就会发现它的荒谬性。今天先说到这里,如果你喜欢,过两天我再灌点儿更实在具体的想法。(本文首发钛媒体,敬请期待续篇)

胡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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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才叫彻底地反思,终于有了很多有价值的突破思维。本文开始试着回答了很多纸质阅读和数字阅读和发行价格价值的核心问题。文章短而精,相信在之后一定有更多更具体可操作思路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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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 而我以为,内容被卖出是有价值的;而往往被传播并不影响第一次定价和出售。因此,以本卖钱本身没什么问题,只是二次传播就不该是以本而论了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 写得很好!期待尽快出续篇呀(微笑)

    回复 2014.05.11 · via pc
  • 内容是基础, 网络文学比起出版来说,快走了一步,出版需要做的是如何更好的提供符合读者口味的内容,而网络文学需要做的是目前提供的优质内容基础上,纵向来说, 如何衍生其产业链,满足读者由内容兴趣引起的其他需求,也就是漫画,游戏,以及电视剧和电影,甚至出版;以及话剧,电台等形式的衍生品,从而使得整个产品更加巨大,满足读者更多的需求。从横向来说,广告,以及流量的引导,用户的保留,以及重点ip地址价值的发挥,是充分利用数字阅读的方式。根本上,反思满足用户的需求是核心,人才是根本,提供用户期望的需求是目的,而内容是基石,用户喜欢的内容才是淘阅读需要考虑的问题。

    回复 2014.05.11 · via pc
  • 传统的思维是将书、杂志这些承载文字的介质卖给读者就万事大吉,而胡晓东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免费给他们,重要的是这些内容带来的后续价值,也可以说这些价值是你这样做之后自然而然得到的东西。

    回复 2014.05.10 · via pc
  • 数字出版比传统出版业更灵活之处,大概在于内容的包装形式更广泛,盈利手段更多样,不仅资金、版权可以吸引作者和读者,用户规模反过来也可以成为获取版权的筹码。靠内容靠媒介或许都可以赚到钱,作者的观点很有启发~~

    回复 2014.05.10 · via pc
  • 卖内容,正能量的内容 ------------小镇商铺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 现在买的应该是服务,而不是这种。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 万物归元之本乃是用户。用户是变化的,需求也是变化的,基于用户历史的需求或者形成的模式,的确是固步自封,已经远离了用户需求的真实。阅读也同样如此。基于用户本身,去思考验证阅读的本质意义,文章不错!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 呵呵 ,作者在最后还卖了个包袱.个人认为,阅读应该卖的是体验,多看做的还不错的...

    回复 2014.05.09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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