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8月3日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续期通知,该规范性文件实体内容不变,续期1年。
根据《办法》,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据悉,深圳结合实际,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实施《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深圳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行为及其监管活动。(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