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6月22日消息,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指南》要求,各地应制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映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提出项目准入规定,解决“怎么选择项目、什么项目能落地”的问题。《指南》要求,各地要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