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9月17日消息,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云南虫谷疑似已经删除了槟榔的相关广告。
原文如下: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各地各单位核查清理的情况,请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槟榔不仅具有成瘾性,还是一级致癌物。在不少槟榔广告中,只有少数场景存在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不能长期食用。但多数情况下,商家并没有做出明确危害信息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