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8月3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通知指出,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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