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提示

请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support@tmtpost.com

关闭

阿里巴巴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获赔43.2万元

2021.01.19 11:31 · 阅读 2.76万

钛媒体1月19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1月15日,阿里巴巴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称,被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音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许可,通过分开合作的方式擅自利用涉案产品“腾讯叮当智能视听屏”及“腾讯叮当”APP向用户提供涉案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服务。裁判结果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32000元。
阿里巴巴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获赔43.2万元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猜你感兴趣

2024CTIS-快报右侧

投资日历
更多

注册邮箱未验证

我们已向下方邮箱发送了验证邮件,请查收并按提示验证您的邮箱。

如果您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垃圾邮件箱。

更换邮箱

您当前使用的邮箱可能无法接收验证邮件,建议您更换邮箱

账号合并

经检测,你是“钛媒体”和“商业价值”的注册用户。现在,我们对两个产品因进行整合,需要您选择一个账号用来登录。无论您选择哪个账号,两个账号的原有信息都会合并在一起。对于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